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东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委托,对广东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采购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项目(重招)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907-202006-0082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采购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项目(重招)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550,000.00元
四、采购数量: 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项目内容:采购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详见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2、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3、适用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六、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项目投标截止当天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该查询结果打印页面与项目档案一起存档)
4、投标人须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5、投标人所投产品(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须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如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需邮寄,请与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联系):
(1)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 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 近期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 近期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7) 所投产品(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8月20日 至 2019年8月27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1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9月10日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
十、开标时间:2019年9月10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年8月20日 至 2019年8月27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东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三水大道中145号
传真:0757-66898520 邮编:528136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83592216
传真:83595411 邮编:51001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潘小姐 联系电话:83592216-814
发布人: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