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广东省高速公路改扩建关键技术研究课题》(以下简称《主课题》)已通过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组织的立项审查(省交通运输厅工作会议纪要
根据课题依托项目进展情况,本招标项目为《主课题》的课题
序号 | 课题标段号 | 课题名称 | 课题依托项目 | 招标人 | 课题管理单位 |
课题1 | KT1 | 高速公路改扩建安全技术标准研究 | | 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深汕西分公司 | 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课题2 | KT2 | 高速公路隧道扩建与超大跨四车道公路隧道建造技术研究 | |||
课题3 | KT3 | 高速公路改扩建边坡快速高效扩宽新技术及应用 | |||
课题4 | KT4 | 高速公路改扩建交通组织与交通安全防护标准研究 | 广东开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
课题5 | KT5 | 高速公路改扩建路面均衡耐久设计和固废循环利用关键技术研究 | |||
课题6 | KT6 | 高速公路改扩建软弱路基扩宽加高新技术研究 | 广东阳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
课题7 | KT7 | 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桥梁标准适应性和不中断交通拼接关键技术研究 | 广东茂湛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标段 | 课题名称 | 子课题 | 研究内容、方向 | 对投标人资质要求 |
KT6 | 高速公路改扩建软弱路基扩宽加高新技术研究 | 1)软土路基扩建一次地基处理技术 | 路基一次地基处理技术研究、路堤拼接技术研究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2)既有软土路基加高技术 | 研究路堤加高、加宽路段新老路基的软基变形机理和规律,并提出软基路段的加宽、加高的处理技术。 | |||
3)直立式路堤研究 | 研究挡墙与土体相互作用机理和计算方法,提出适用于软土路基加宽、加高的挡土墙形式或其他的适用技术。 |
注: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须同时满足资质最低要求。
2.本标段科研课题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上述第2.3款表中所列的相应资质,在业绩、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
(
(
3.3为充分借鉴国内改扩建高速公路优秀科研成果,吸引国内一流科研单位集中优势资源开展课题研究,增强本课题的竞争性和行业引领力,同一投标人(含联合体形式)最多只能中《主课题》包含的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
3.5 投标人须在投标登记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下载填写《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无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6在“信用中国”网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站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期间,如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阳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邮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姚先生、陈先生
电
附件
附件
附件
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介上下载。附件1:nEstyle='font-size:14.0pt;font-family:宋体;mso-bidi-font-family:宋体;letter-spacing:0pt;mso-font-kerning:1.0pt'>标段的划分及科研课题情况nEstyle='font-size:14.0pt;font-family:宋体;mso-bidi-font-family:宋体;letter-spacing:0pt;mso-font-kerning:1.0pt'>
标段
课题名称 子课题 KT6
高速公路改扩建软弱路基扩宽加高新技术研究
1)软土路基扩建一次地基处理技术 2)既有软土路基加高技术 3)直立式路堤研究 1、子课题一:软土路基扩建一次地基处理技术
(1)拓宽路基一次软基处理技术要求充分调研国内已有改扩建项目拓宽路基的软基处理技术,并对其实际效果进行评价,在此基础上通过试验研究或者数值模拟,研究拓宽路基的软土变形机理,并提出拓宽路基的一次软基处理的施工技术,以及配合相应的机械设备研发,跟踪落实实际应用,通过必要的监测手段评价具体效果。
(2)路堤拼接技术研究要求充分调研国内已有改扩建项目路基拼接技术,并对其实际效果进行评价,在此基础上通过试验研究或者数值模拟,研究拓宽路基的变形机理,并提出控制变形的主要手段和方法,包括但不限于开挖台阶的高度宽度、补强措施(土工格栅、补强)等,跟踪落实实际应用,通过必要的监测手段评价具体效果。
2、子课题二:既有软土路基加高技术要求充分调研国内已有改扩建项目软土路基加宽加高的处理方法,并对其实际效果进行评价,在此基础上通过试验研究或者数值模拟,研究加高加宽路段新老路基的变形机理和规律,并提出保证运营以及变形协调的软土路基加宽加高的处理技术,跟踪落实实际应用,通过必要的监测手段评价具体效果。
3、子课题三:直立式路堤研究要求充分调研国内已有改扩建项目直立式路堤的应用情况,对其实际效果进行评价,在此基础上通过试验研究或者数值模拟,研究挡墙与土体相互作用机理和计算方法,从安全、耐久、环保、快速施工等角度提出适用于软土路基加宽、加高的挡土墙形式或其他的适用技术,并提出建议方案,跟踪落实实际应用,通过必要的监测手段评价具体效果。
三、课题成果研究计划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开题;2020年6月形成中期成果;2022年12月完成结题,本课题鉴定验收后三年内完成申报甲方认可的奖项。
附件2 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4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normalTable border=0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style='border-collapse:collapse;mso-table-layout-alt:fixed;mso-padding-alt: 0pt 0pt 0pt 0pt'> 标段 资质等级要求 KT6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下列资质之一的: (1)具有相关科研能力的国内高等院校、或科研单位; (2)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注:1.投标人应遵循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 项的规定并按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2.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同时满足本表条件,各方均需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 项的规定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normalTable border=0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style='border-collapse:collapse;mso-table-layout-alt:fixed;mso-padding-alt: 0pt 0pt 0pt 0pt'> 标段 业绩最低要求 KT6 近5年来投标人承担或已完成至少一项岩土工程或路桥工程方面相关科研课题。
注: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业绩最低要求。
2.投标人应遵循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2 项的规定并按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normalTable border=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style='border-collapse:collapse;mso-table-layout-alt:fixed;border:none; mso-border-alt:solid windowtext .5pt;mso-padding-alt:0pt 5.4pt 0pt 5.4pt; mso-border-insideh:.5pt solid windowtext;mso-border-insidev:.5pt solid windowtext'> 标段
人员
数量 资 格 要 求 KT6
项目负责人
1 具有岩土工程或路桥工程等相关专业的正高级技术职称、教授、研究员或以上,获得过一项岩土工程或路桥工程相关专业课题研究奖项。
其他主要研究人员
5 其他研究人员至少5名,且其中2名具有高级工程师(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
注:1.投标人应遵循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4 项的规定并按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2.以上为本项目每一标段的主要人员最低要求,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应根据招标人要求和各标段实际进展情况增加人员以满足工程需要,并不因此增加费用。
3.项目负责人须在投标时填报;其它主要研究人员仅需在投标文件第一信封投标函中作出承诺,并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实际投入的其它主要研究人员。
4.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更换;其他投标所报人员如需更换,更换的人员资格和资历应不低于原来的人选,且须报业主同意后方能进行更换。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normalTable border=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style='border-collapse:collapse;mso-table-layout-alt:fixed;border:none; mso-border-alt:solid windowtext .5pt;mso-padding-alt:0pt 5.4pt 0pt 5.4pt; mso-border-insideh:.5pt solid windowtext;mso-border-insidev:.5pt solid windowtext'> 信 誉 要 求 没有存在以下行为: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含备选,如有)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1.近3年指2016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之日止。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须同时满足信誉最低要求。
附件3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normalTable border=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style='border-collapse:collapse;mso-table-layout-alt:fixed;border:none; mso-border-alt:solid windowtext .5pt;mso-padding-alt:0pt 5.4pt 0pt 5.4pt'>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2)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3)评标委员会视投标人情况综合比较,投票确定其名次。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计划研究进度要求、成果要求等;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款规定的时间,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银行保函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normalTable border=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style='border-collapse:collapse;mso-table-layout-alt:fixed;border:none; mso-border-alt:solid windowtext .5pt;mso-padding-alt:0pt 5.4pt 0pt 5.4pt'> 续上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 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a.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b.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2 个;
(7)本招标不允许分包。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14)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报价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总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投标报价。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 项规定。
(7)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8)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如有)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基本账户证明文件。若投标人为勘察设计单位的,还应提供有效的勘察资质证书副本、设计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2) 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 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 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 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 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主课题》包含的7个课题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8)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续上表normalTable border=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style='border-collapse:collapse;mso-table-layout-alt:fixed;border:none; mso-border-alt:solid windowtext .5pt;mso-padding-alt:0pt 5.4pt 0pt 5.4pt'>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 30 分 主要人员: 30 分 技术能力:10分 业绩: 20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10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报价函文字报价
(2)最高评标限价的确定
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率在开标前在开标现场采取摇珠方式确定。摇珠操作办法如下:在下浮率摇珠范围内,以0.1%为一档次增序确定摇珠号码,不少于31个球,一次性摇出3个球(摇出的球不放回),摇出3个球对应的下浮率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本标段招标的下浮率。(注:三个下浮率的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到0.001%)
最高评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1-下浮率)
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率有效范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15 天前以书面补遗书的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3) 有效评标价范围:
有效评标价范围:不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为有效评标价。若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其评标价得分为0分。
(4)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最高评标限价下浮2%后,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备注:最高评标限价、评标基准价四舍五入至个位整数元。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续上表normalTable border=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style='border-collapse:collapse;mso-table-layout-alt:fixed;border:none; mso-border-alt:solid windowtext .5pt;mso-padding-alt:0pt 5.4pt 0pt 5.4pt; mso-border-insideh:.5pt solid windowtext;mso-border-insidev:.5pt solid windowtext'>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1)
技术建议书
30分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 工作思路 4分 根据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工作思路描述准确程度,一般得3.2分,较好得3.2~3.6,好得3.6~4分。
对招标项目的存在问题的认识及对策措施 4分 根据对招标项目存在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的可行程度,一般得3.2分,较好得3.2~3.6,好得3.6~4分。
研究内容及 计划安排 6分 根据对课题研究内容及计划安排的合理程度,一般得4.8分,较好得4.8~5.4,好得5.4~6分。
研究工作质量及进度保证 措施 8分 根据对研究工作质量及进度保证措施的可行程度,一般得6.4分,较好得6.4~7.2,好得7.2~8分。
预计研究成果与创新点 8分 根据对预计研究成果与创新点的可行性与合理性,一般得6.4分,较好得6.4~7.2,好得7.2~8分。
2.2.4(2)
主要人员
30分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得18分;在此基础上:
项目负责人每完成一项岩土工程或路桥工程相关方面科研课题并获得相关奖项的,按“附表:主要人员及技术能力获奖加分一览表”进行加分:
如一个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只取最高分计算加分且只计算一次,累计最高只能加12分。 2.2.4(3)
评标价
1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偏差率×100×E1;E1=0.6 ;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偏差率×100×E2;E2=0.3。
注:评标价得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四位。 2.2.4(4)
其其他因素
技术能力
10分
通过第一信封初步评审得基本分6分;满足以下条件进行加分:
近5年内投标人每完成一项岩土工程或路桥工程相关方面科研课题并获得相关奖项的,按“附表:主要人员及技术能力获奖加分一览表”进行加分:
如一个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只取最高分计算加分且只计算一次,累计最高只能加4分。
(项目负责人和单位技术能力同获一个奖项的不可分别加分,只计其中一项且按最高分计)
业绩
20分
科研课题业绩
20分
投标人业绩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12分。在此基础上:
近5年来投标人每增加承担或已完成一项岩土工程或路桥工程方面相关科研课题,加2分。
累计最高只能加8分。
附表:主要人员及技术能力获奖加分一览表 normalTable border=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style='border-collapse:collapse;mso-table-layout-alt:fixed;border:none; mso-border-alt:solid windowtext .5pt;mso-padding-alt:0pt 5.4pt 0pt 5.4pt; mso-border-insideh:.5pt solid windowtext;mso-border-insidev:.5pt solid windowtext'> 序号 奖项名称 级别 奖级 2.2.4(2)主要人员加分 2.2.4(4)技术能力加分 1 国家科学技术奖 国家级 三等奖及以上 加12分 加4分 2 省级科学技术奖,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或相关国家行业协会。(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中国智能交通协会科学技术奖等) 省级或部级 特等奖 加10分 加3分 一等奖 加8分 加2分 二等奖 加6分 加1分 三等奖 加4分 加0.5分 3 中国专利奖 国家级 金奖 加12分 加4分 优秀奖 加8分 加3分 4 省级专利奖 省级 金奖 加8分 加2分 银奖 加6分 加1分 优秀奖 加4分 加0.5分 5 市科学技术奖,省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或相关省级行业协会 市级或厅级 一等奖 加2分 加0.5分
normalTable border=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style='border-collapse:collapse;mso-table-layout-alt:fixed;border:none; mso-border-alt:solid windowtext .5pt;mso-padding-alt:0pt 5.4pt 0pt 5.4pt; mso-border-insideh:.5pt solid windowtext;mso-border-insidev:.5pt solid windowtext'>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条款号 补充或修改的内容 1 将评标办法正文第1条“评标方法”改为“评标方法、组织及工作程序”,并且正文内容修改如下:
1.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2评标组织
1.2.1协助工作组
招标人可在评标工作开始前成立协助工作组,选派熟悉招标工作、政治素质高的人员组成,协助评标委员会工作。协助工作组人员的具体数量由招标人视评标工作量确定。
招标人可以协助评标委员会开展下列工作并提供相关信息:
(1)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
(2)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本步骤省略);
(3)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
招标人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出任何评价,不得故意遗漏或者片面摘录,不得在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偏差定性之前透露存有偏差的投标人名称。
1.2.2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按投标人须知第6.1.1项执行。评标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首先听取招标人、协助工作组关于工程情况和辅助工作的说明,并认真研读招标文件,获取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2)对协助工作组提供的评标工作用表和评标内容进行核查。
(3)按照评标程序进行各项评审工作。
3.2.3 将评标办法正文第3.2.3款细化如下: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评分因素(评标价除外)及其各评审因素细分项的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计算投标人技术建议书得分时:当评标委员会人数为7人以下单数时,各评标委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投标人的最终技术建议书评分,平均值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当评标委员会人数为7人及以上单数时,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该投标人的技术建议书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技术建议书评分,平均值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3.6 在评标办法正文3.6.1(4)项后增加(5):
(5)投标人之间不得有下列情形
a.不同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
b.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的电子设备打印、复印;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送达或者分发;
d.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各自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是,所需资金来自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
增加3.6.2、3.6.3款:
3.6.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3.6.3否决投标条款: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2、依据评标办法2.1.1、2.1.2、2.1.3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将否决其投标;
3、当1家以上投标人综合得分相等且评标价也相等时,若各投标人工程量清单细目单价也相同,视为串标(1个合同段仅1个工作细目报价的除外),应否决其投标;
4、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串通投标情形的,将否决其投标。
5、如果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因公示被投诉并查证属实存在造假行为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6、如果开标后至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候选人发生失信行为被省交通运输厅(包括转发交通运输部)通报批评而取消投标资格,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7、投标人不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投标登记,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8、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等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的情形。
3.9 增加3.9.3~3.9.6款:
3.9.3 按照综合得分排名次序推荐出2名中标候选人(若不足2名,则按实际数量选取)
3.9.4 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9.5 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及以上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9.6 如果发生无法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其它意外情况,评标委员会可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
3.9.7如果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但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9.8如果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因公示被投诉并查证属实存在造假行为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且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果开标后至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候选人发生失信行为被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等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而取消投标资格,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按否决其投标处理;发生以上情况时,招标人按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 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项(1 )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项(2 )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项(4 )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无需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书面确认,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予以合理调整单价。
(3) 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 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修正各子目合价。
3.4.3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项(3 )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
3.5.2 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
3.5.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1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 项规定的原则处理。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标段
KT6
要求充分调研国内已有改扩建项目拓宽路基的软基处理技术,并对其实际效果进行评价,在此基础上通过试验研究或者数值模拟,研究拓宽路基的软土变形机理,并提出拓宽路基的一次软基处理的施工技术,以及配合相应的机械设备研发,跟踪落实实际应用,通过必要的监测手段评价具体效果。
要求充分调研国内已有改扩建项目路基拼接技术,并对其实际效果进行评价,在此基础上通过试验研究或者数值模拟,研究拓宽路基的变形机理,并提出控制变形的主要手段和方法,包括但不限于开挖台阶的高度宽度、补强措施(土工格栅、补强)等,跟踪落实实际应用,通过必要的监测手段评价具体效果。
要求充分调研国内已有改扩建项目软土路基加宽加高的处理方法,并对其实际效果进行评价,在此基础上通过试验研究或者数值模拟,研究加高加宽路段新老路基的变形机理和规律,并提出保证运营以及变形协调的软土路基加宽加高的处理技术,跟踪落实实际应用,通过必要的监测手段评价具体效果。
要求充分调研国内已有改扩建项目直立式路堤的应用情况,对其实际效果进行评价,在此基础上通过试验研究或者数值模拟,研究挡墙与土体相互作用机理和计算方法,从安全、耐久、环保、快速施工等角度提出适用于软土路基加宽、加高的挡土墙形式或其他的适用技术,并提出建议方案,跟踪落实实际应用,通过必要的监测手段评价具体效果。
附件2
标段 | 资质等级要求 |
KT6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附录
标段 | 业绩最低要求 |
KT6 | 近5年来投标人承担或已完成至少一项岩土工程或路桥工程方面相关科研课题。 |
注: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业绩最低要求。
2.投标人应遵循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2 项的规定并按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标段 | 人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KT6 | 项目负责人 | 1 | 具有岩土工程或路桥工程等相关专业的正高级技术职称、教授、研究员或以上,获得过一项岩土工程或路桥工程相关专业课题研究奖项。 |
其他主要研究人员 | 5 | 其他研究人员至少5名,且其中2名具有高级工程师(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 |
2.以上为本项目每一标段的主要人员最低要求,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应根据招标人要求和各标段实际进展情况增加人员以满足工程需要,并不因此增加费用。
3.项目负责人须在投标时填报;其它主要研究人员仅需在投标文件第一信封投标函中作出承诺,并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实际投入的其它主要研究人员。
4.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更换;其他投标所报人员如需更换,更换的人员资格和资历应不低于原来的人选,且须报业主同意后方能进行更换。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信 誉 要 求 |
没有存在以下行为: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含备选,如有)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注: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须同时满足信誉最低要求。
附件3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2)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3)评标委员会视投标人情况综合比较,投票确定其名次。 |
2.1.1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计划研究进度要求、成果要求等;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款规定的时间,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银行保函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
| 续上表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 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a.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b.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2 个; (7)本招标不允许分包。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14)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报价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总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投标报价。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 项规定。 (7)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8)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如有)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基本账户证明文件。若投标人为勘察设计单位的,还应提供有效的勘察资质证书副本、设计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2) 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 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 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 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 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主课题》包含的7个课题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8)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续上表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报价函文字报价 (2)最高评标限价的确定 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率在开标前在开标现场采取摇珠方式确定。摇珠操作办法如下:在下浮率摇珠范围内,以0.1%为一档次增序确定摇珠号码,不少于31个球,一次性摇出3个球(摇出的球不放回),摇出3个球对应的下浮率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本标段招标的下浮率。(注:三个下浮率的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到0.001%) 最高评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1-下浮率) 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率有效范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15 天前以书面补遗书的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3) 有效评标价范围: 有效评标价范围:不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为有效评标价。若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其评标价得分为0分。 (4)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最高评标限价下浮2%后,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备注:最高评标限价、评标基准价四舍五入至个位整数元。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续上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30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 | 4分 | 根据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工作思路描述准确程度,一般得3.2分,较好得3.2~3.6,好得3.6~4分。 | |
对招标项目的存在问题的认识及对策措施 | 4分 | 根据对招标项目存在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的可行程度,一般得3.2分,较好得3.2~3.6,好得3.6~4分。 | ||||
研究内容及 | 6分 | 根据对课题研究内容及计划安排的合理程度,一般得4.8分,较好得4.8~5.4,好得5.4~6分。 | ||||
研究工作质量及进度保证 | 8分 | 根据对研究工作质量及进度保证措施的可行程度,一般得6.4分,较好得6.4~7.2,好得7.2~8分。 | ||||
预计研究成果与创新点 | 8分 | 根据对预计研究成果与创新点的可行性与合理性,一般得6.4分,较好得6.4~7.2,好得7.2~8分。 | ||||
2.2.4(2) | 主要人员 | 30分 |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得18分;在此基础上: 项目负责人每完成一项岩土工程或路桥工程相关方面科研课题并获得相关奖项的,按“附表:主要人员及技术能力获奖加分一览表”进行加分: | ||
2.2.4(3) | 评标价 | 1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偏差率×100×E1;E1=0.6 ;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偏差率×100×E2;E2=0.3。 | |||
2.2.4(4) | 其其他因素 | 技术能力 | 10分 | 通过第一信封初步评审得基本分6分;满足以下条件进行加分: 近5年内投标人每完成一项岩土工程或路桥工程相关方面科研课题并获得相关奖项的,按“附表:主要人员及技术能力获奖加分一览表”进行加分: 如一个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只取最高分计算加分且只计算一次,累计最高只能加4分。 (项目负责人和单位技术能力同获一个奖项的不可分别加分,只计其中一项且按最高分计) | ||
业绩 | 20分 | 科研课题业绩 | 20分 | 投标人业绩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12分。在此基础上: 近5年来投标人每增加承担或已完成一项岩土工程或路桥工程方面相关科研课题,加2分。 累计最高只能加8分。 |
序号 | 奖项名称 | 级别 | 奖级 | 2.2.4(2)主要人员加分 | 2.2.4(4)技术能力加分 |
1 | 国家科学技术奖 | 国家级 | 三等奖及以上 | 加12分 | 加4分 |
2 | 省级科学技术奖,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或相关国家行业协会。(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中国智能交通协会科学技术奖等) | 省级或部级 | 特等奖 | 加10分 | 加3分 |
一等奖 | 加8分 | 加2分 | |||
二等奖 | 加6分 | 加1分 | |||
三等奖 | 加4分 | 加0.5分 | |||
3 | 中国专利奖 | 国家级 | 金奖 | 加12分 | 加4分 |
优秀奖 | 加8分 | 加3分 | |||
4 | 省级专利奖 | 省级 | 金奖 | 加8分 | 加2分 |
银奖 | 加6分 | 加1分 | |||
优秀奖 | 加4分 | 加0.5分 | |||
5 | 市科学技术奖,省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或相关省级行业协会 | 市级或厅级 | 一等奖 | 加2分 | 加0.5分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条款号 | 补充或修改的内容 |
1 | 将评标办法正文第1条“评标方法”改为“评标方法、组织及工作程序”,并且正文内容修改如下: 1.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2评标组织 1.2.1协助工作组 招标人可在评标工作开始前成立协助工作组,选派熟悉招标工作、政治素质高的人员组成,协助评标委员会工作。协助工作组人员的具体数量由招标人视评标工作量确定。 招标人可以协助评标委员会开展下列工作并提供相关信息: (1)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 (2)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本步骤省略); (3)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 招标人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出任何评价,不得故意遗漏或者片面摘录,不得在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偏差定性之前透露存有偏差的投标人名称。 1.2.2评标委员会 (1)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首先听取招标人、协助工作组关于工程情况和辅助工作的说明,并认真研读招标文件,获取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2)对协助工作组提供的评标工作用表和评标内容进行核查。 (3)按照评标程序进行各项评审工作。 |
3.2.3 | 将评标办法正文第3.2.3款细化如下: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评分因素(评标价除外)及其各评审因素细分项的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
3.6 | 在评标办法正文3.6.1(4)项后增加(5): (5)投标人之间不得有下列情形 a.不同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 b.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的电子设备打印、复印;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送达或者分发; d.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各自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是,所需资金来自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 增加3.6.2、3.6.3款: 3.6.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3.6.3否决投标条款: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2、依据评标办法2.1.1、2.1.2、2.1.3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将否决其投标; 3、当1家以上投标人综合得分相等且评标价也相等时,若各投标人工程量清单细目单价也相同,视为串标(1个合同段仅1个工作细目报价的除外),应否决其投标; 4、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串通投标情形的,将否决其投标。 5、如果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因公示被投诉并查证属实存在造假行为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6、如果开标后至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候选人发生失信行为被省交通运输厅(包括转发交通运输部)通报批评而取消投标资格,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7、投标人不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投标登记,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8、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等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的情形。 |
3.9 | 增加3.9.3~3.9.6款: 3.9.3 按照综合得分排名次序推荐出2名中标候选人(若不足2名,则按实际数量选取) 3.9.4 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9.5 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及以上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9.6 如果发生无法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其它意外情况,评标委员会可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 3.9.7如果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但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9.8如果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因公示被投诉并查证属实存在造假行为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且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果开标后至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候选人发生失信行为被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等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而取消投标资格,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按否决其投标处理;发生以上情况时,招标人按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