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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既济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汽运分公司2019-2020年度充电站建设工程施工框架招标公告

   日期:2019-09-05     浏览:0    
核心提示:湖北既济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汽运分公司2019-2020年度充电站建设工程施工框架招标公告招标编号:ZBDLZBQT20190
湖北既济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汽运分公司2019-2020年度充电站建设工程施工框架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DLZBQT20190813 招标编码:CBL_20190905_102361924
开标时间:2019-09-25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代理:湖北瑞之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湖北既济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汽运分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编号:ZBDLZBQT20190813
1、招标条件:
湖北既济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汽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湖北瑞之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湖北既济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汽运分公司2019-2020年度充电站建设工程施工框架招标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资金来源:公司自筹
3、招标内容:负责完成充电桩整体基础,从指定供电接驳点敷设电缆(含套管、土方的开挖及回填)至充电桩,电缆分接箱安装及部分站点的箱变、雨棚的基础施工。具体数量及站点以湖北既济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汽运分公司最终确认单为准。详细见附件《工程量需求清单明细表》。
4、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4.1资质条件。
(1)10kV以下电压等级的项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通过IS0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的独立法人,且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2)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进入湖北省电力公司2018年度合格施工分包商名录。
(4)投标单位未出现违章施工,未列入2018年湖北省电力公司施工分包商违章记分统计表。
4.2业绩要求。
10KV以下电压等级的项目:开标日前3年内,投标人应同时具有相同电压等级的电气施工项目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
4.3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开标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
(2)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或国家电网公司有关禁止转包规定的行为。
4.4安全质量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较大人身死亡事故或特大质量事故,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8、投标截标时间:2019年9月25日9:00时(北京时间),所有的投标文件应在截标时间前递交,递交地点:武汉市沿江大道194号,如有变动,招标代理机构将另行通知。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9、开标时间:2019年9月25日9:00时(北京时间)在武汉市沿江大道194号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0、投标保证金: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标段一金额为40000元,标段二金额为20000元,标段三金额为20000 元,标段四金额为20000元。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11、领取招标文件要求: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需标明项目名称、标段号/包号、法人签字盖章,被授权人签字以及法人、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2)企业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上述2项资料齐全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11.1、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2019年9 月5 日起至2019年9 月9日止(法定工作日),每天9:00-11:30,,14:00-16:00前(北京时间)至沿江大道194号(湖北瑞之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邮寄地址、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湖北瑞之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沿江大道194号
邮编:430012
联系人:孙天蕙
电话:027-82522406
12、招标代理机构的开户名称、开户行、行号、账号如下:
开户名:湖北瑞之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武汉市球场支行
同城行号: 850486
帐号:4200 1116 2410 5300 0330
13、其他事项
投标人在中标后如出现申报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未通过武汉供电公司安监部组织的资格考试的,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招标人不负责其办理该事项的任何工作。
13.1中标人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或国家电网公司有关禁止转包规定的行为,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补充规定:
1. 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在领取招标文件时务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一般纳税人认证书以及开票信息(授权委托书需标明项目名称、标段号/包号、法人签字盖章,被授权人签字以及法人、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章、地址及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开票信息已提供的可不用重复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2. 相关费用(投标保证金、中标服务费等)缴纳方式:投标人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缴纳相关费用,如以个人名义或由其它单位替代缴纳相关费用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3. 相关费用(中标服务费等)发票领取:招标公司将依据投标单位提供的相关信息开具发票,请投标单位及时领取。如因投标人提供信息错误或该项目中标公示发布三个月内未领取发票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单位的名称交到指定的账户,不能用个人的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也只能退回到投标单位的指定的账户中。





湖北既济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汽运分公司2019-2020年度充电站建设工程施工框架招标
工程量需求清单明细表(见附件一)

施工招标需求一览表改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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