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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远恒佳创新教育特色城征拆安置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EPC总承包

   日期:2019-09-07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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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远恒佳创新教育特色城征拆安置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五华县远恒佳创新教育特色城征拆安置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EPC总承包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华发改【201936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统一代码:2019-441424-78-01-052450 )建设资金县财政统筹解决,招标人为五华县横陂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五华县横陂镇东山村、西湖村、石下村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涉及场地总面积约59848平方米,包括道路工程、绿化工程、场地用电及外接电、场地给排水、路灯工程及相关基础配套设施等。分四个安置区:1.西湖、石下留用地返还安置区(A)场地面积18980平方米,包括长约2200米、宽约7米的场地道路,3560平方米的绿化,357012立方米的土石方开挖,120平方米的配电房;2.溪口片征拆安置区(B区)场地面积21568平方米,包括长约1900米、宽约8米的场地道路,6463平方米的绿化,115908立方米的土石方开挖,120平方米的配电房;3.油塘片拆迁安置区(C区)场地面积13151平方米,包括长约1200米、宽约8米的场地道路,3751平方米的绿化,142639立方米的土石方开挖,120平方米的配电房;4.东山片留用地返还安置区(D区)场地面积6150平方米,包括长约450米、宽约7米的场地道路,3000平方米的绿化,33274立方米的土石方开挖,120平方米的配电房。

2.3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即完成本工程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

2.4工期要求:勘察、设计周期为9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12个月。

2.5建安工程招标控制价为:5633.96万元;勘察、设计招标控制价为:118.31 万元(已下浮5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

①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②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不超过3家(含牵头人);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②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省外企业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至开标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3.4项目管理其他人员要求:

拟派本项目其他主要人员不少于6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安全员1人(建安C证)、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质量员或质检员1人、施工员1人。

3.5投标人在办理投标登记前须按照《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的通知》的要求到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人员信息登记并已公开发布;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6信誉要求:

201911日至本项目开标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及“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未有不良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4. 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

    4.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2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 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办理登记方式:来人登记。

5.2请有兴趣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则由牵头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拟担任的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施工项目负责人)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亲自5.2.15.2.13要求提供的投标登记资料,于20199 7日至2019 9 11日上午93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6 00分,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润路333号)进行办理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1000元,售后不退。办理登记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5.2.1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不装订)(可从交易中心网站下载)(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须盖章)

5.2.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出具);

5.2.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

5.2.4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

5.2.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相关资料);

5.2.6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2.7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身份证及近三个月内其中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5.2.8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或市政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身份证及近三个月内其中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5.2.9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证、身份证及近三个月内其中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5.2.10拟nEstyle='font-family:宋体;mso-ascii-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派本项目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证书或岗位证书、身份证及近三个月内其中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5.2.11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附件2);

5.2.12省外建筑企业提供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如有)

5.2.13投标人已在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办理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信息登记的截图(以《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社会公布的信息为准,办理投标登记时,工作人员将现场进入社会公布的《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跟投标人提供的网页截图不一致,招标人不予接受办理登记);

上述5.2.25.2.13的相关资料装钉成册(加有封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单位地址、单位电话、传真机号码、联系人、联系人移动电话、电子邮箱地址、邮政编码)并每页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提供一式二份(一正本、一副本)投标登记投标登记时,以上资料除5.2.125.2.13、国家规定可通过二维码验证的及企业法人身份证外,其余复印件资料均需提供原件核验后退回。不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不全或不按要求提交原件核对或核对不一致的,或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招标人不予接受办理登记

5.3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在办理投标登记前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派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且证件证书号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中的信息一致,否则不接受投标登记。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99 27  9   40 时至20199 27 1000 时,截止时间为20199 27 10: 00 时,提交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润路333号)。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准时参加(身份证原件备查)

7.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办公地点:五华县横陂镇陂中路横陂镇联系人:           联系电话: 0753-4354529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办公地址:联系人:          联系电话:日期:2019 9  7 


附件一:投标登记申请表

投标登记申请表格式

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须盖章。


附件二: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五华县远恒佳创新教育特色城征拆安置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EPC总承包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为联合体成员方。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方将依照下述分工原则,就各方的具体工作范围和相应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另行签订协议或合同,并报发包人。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附入投标文件正本内)。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分工内容: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1):                                (盖单位章)

分工内容: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2):                                (盖单位章)

分工内容: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附件:
招标公告EPC总承包.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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