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本项目由内蒙古大唐国际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内蒙古大唐国际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工业园区内,西北距托克托县城20km,东北距呼和浩特市70km。该项目厂址距呼和浩特市至准格尔的国家二级公路2 km,距准格尔至丰镇铁路42km。
二、招标范围:
标段一:氧化铝(一)采购(招标编号:CWEME-17DTGJJC-2J1013)
氧化铝半年需求数量11万吨,指标为YS/T803-2012标准二级品,详见技术文件,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的最后记载为准。
标段二:氧化铝(二)采购(招标编号:CWEME-17DTGJJC-2J1014)
氧化铝半年需求数量11万吨,指标为YS/T803-2012标准二级品且Li≤0.02%,详见技术文件,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的最后记载为准。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资质及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1 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签约及履约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生产或销售氧化铝产品的资质,产品合格可靠,符合行业相关规定标准;
3.3 投标人(贸易商或生产厂家)需提供氧化铝销售及相关使用单位的优秀业绩证明;
3.4 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并办理后续投标事宜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2月17日至2017年2月27日下午17:00,逾期不予受理。(标书费必须以公司账户电汇,否则无法开具标书费发票)
注:投标保证金和标书费必须由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方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进行交纳,不接受以个人名义交纳投标保证金和标书费,且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
购标结果以平台为准。
4.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未达到招标公告规定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将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3月9日上午10:00(具体待通知)。
5.2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其电子版,并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工作。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书面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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