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消泡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7-06-09
1.项目名称: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消泡剂采购
2.招标编号:CSIEZB170504870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招标范围: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2017年8月~12月运行所需的消泡剂。
5.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5.1货物名称、主要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及数量: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5.2交货地点: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中具体使用方的使用现场指定位置
6.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金在人民币5000万元及以上,须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2) 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生产、销售、运输及服务的生产厂家。
3) 投标人须提供最近三年(2014年至今)具有3家及以上电厂海水消泡应用方面的业绩,其中最少应有一家应用于循环水直排系统的海水消泡真实有效业绩。业绩证明的支持性文件应包括:完整合同(包含首末页及金额数量)、使用单位出具的用户证明、使用单位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招标人核实。
4) 投标人须提供有资质单位出具的产品无毒性检验报告。
5) 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至今)未因所提供消泡剂原因出现环保事件或出现过环保事件,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6) 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及设备。
7) 投标人在近三年(2014年至今)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8) 投标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问题。
9)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
10) 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
7、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8、招标文件出售时间:自2017年6月9日至2017年6月14日,每天上午8 :30-11 :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