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5月煤制油榆林项目设备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于自筹 ,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及SCR脱硝设备和其附属设备的供货、运输、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见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括本次投标设备; (2)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专业制造商,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投标人通过ISO9000或相当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具有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或在有效期内良好的银行资信证明,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发生过重大违法或商业贿赂行为; (5)投标人(或集团所属企业)必须为 电站 生产企业,主要部件(汽包、水冷壁包括集箱、过热器包括集箱、省煤器包括集箱)的设计、制造应自己完成,不允许外购;(需提供设计、制造证据,如设计资质、生产设备和相关业绩等); (6)设备业绩及其他要求: 1.投标人(或集团所属企业)近五年(截止2016年底)应具有10台套高温高压煤粉(480t/h及以上)的生产并运行业绩,并提供至少2台480t/h及以上燃用过易结焦煤种高温高压煤粉(如陕西锦界煤、新疆准东煤等)用户的质量反馈信息或使用报告(合同复印件或其它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或集团所属企业应具有10台套高温高压煤粉(480t/h及以上)脱硝设计供货经验,并能提供至少2台套的用户的质量反馈信息或使用报告(合同复印件或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注册资金应在两亿元人民币(含)以上。 3.投标人(或集团所属企业)必须具有A1/A2级压力容器设计、制造许可证;投标人(或集团所属企业)必须具有环境工程设计(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证书;投标人或集团所属企业必须具有ASME U/U2/S设计、制造授权证书和法规钢印。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网站”完成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购标途径: 投标人请登陆网站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资料,并在线进行招标文件购买。 投标人也可以提供系统中要求的购标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网上购标请于2017年06月21日 09时00分至2017年06月28日 16时30分购买招标文件。 购标请于2017年06月21日 09时00分至2017年06月28日 16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00元,售后不退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联系人:陈思阳
手机:13521211587
QQ:3341814128
邮箱:[email prote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