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宁煤集团羊场湾煤矿2017年职工通勤承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招标编号:CSIEZB170403411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羊场湾煤矿
资金来源: 其他
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1.招标条件
本神华宁煤集团羊场湾煤矿2017年职工通勤承包服务(重新招标)(招标编号:CSIEZB170403411)已经批准实施,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单位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范围
1.羊场湾煤矿一分区井口至立风井厂区升、入井员工通勤服务:提供4辆公交大巴(核载45座)为职工提供井口通勤服务。每日三个班次运营,早班12趟、中班12趟、夜班10趟共计往返34趟,往返运距16公里,每月按照30天计算,必须保证每班将升井职工和入井职工及时送到指定地点;
2.羊场湾煤矿一分区井口至立风井厂区基层员工通勤服务:每天营运共计12趟(往返),往返运距16公里,运行车辆为1辆客车或公交车(核载45座);
3.羊场湾煤矿一分区至二分区员工通勤服务:要求整点发车中间等时30分钟,每小时往返1趟,共计8趟,往返运距7公里,运行车辆为1辆面包或小型公交车,每月按照制度工作日22天计算;
4.基层区队临时增加通勤班次服务:为区队职工提供通勤服务,运行车辆为2辆公交车或客车,营运时间为(13:00、22:20、02:00)每天增加3个班次,将员工送到指定地点;
5.员工上下班通勤服务:提供满足发包方要求的车辆,按照约定的运营时间及通勤路线,为员工提供正常上、下班通勤服务。此项目为捆绑项目,投标单位无条件接纳本项目,发包方不支付承包单位任何通勤营运服务费用和管理费,由承包单位按照双方确定的票价自行收取乘车费用(详见附件)。
上述运营车辆必须为自购置期至今八年以内的新车并且近三年无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年检合格、保险齐全、车辆的运行状况及设施需达到相关标准。
二、服务期限
招标期限为两年(2017年度-2018年度),服务期一年期内发包方依据《羊场湾煤矿通勤车管理办法》对服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A. 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相应的经营范围
B. 具有中心区、灵新矿至羊场湾煤矿运营公交线路的批复文件(不含包车业务);
C. 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实力,企业注册资本金为100万元及以上,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服务;
D.具有近三年(自2014年1月1日起至今)独立承担运输服务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原件备案);
E).网上未能完成注册或注册后未能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具备条件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仅限于网上购买(本项目不支持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23日至2017年07月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email proteed]招标编号:CSIEZB170403411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羊场湾煤矿
资金来源: 其他
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1.招标条件
本神华宁煤集团羊场湾煤矿2017年职工通勤承包服务(重新招标)(招标编号:CSIEZB170403411)已经批准实施,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单位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范围
1.羊场湾煤矿一分区井口至立风井厂区升、入井员工通勤服务:提供4辆公交大巴(核载45座)为职工提供井口通勤服务。每日三个班次运营,早班12趟、中班12趟、夜班10趟共计往返34趟,往返运距16公里,每月按照30天计算,必须保证每班将升井职工和入井职工及时送到指定地点;
2.羊场湾煤矿一分区井口至立风井厂区基层员工通勤服务:每天营运共计12趟(往返),往返运距16公里,运行车辆为1辆客车或公交车(核载45座);
3.羊场湾煤矿一分区至二分区员工通勤服务:要求整点发车中间等时30分钟,每小时往返1趟,共计8趟,往返运距7公里,运行车辆为1辆面包或小型公交车,每月按照制度工作日22天计算;
4.基层区队临时增加通勤班次服务:为区队职工提供通勤服务,运行车辆为2辆公交车或客车,营运时间为(13:00、22:20、02:00)每天增加3个班次,将员工送到指定地点;
5.员工上下班通勤服务:提供满足发包方要求的车辆,按照约定的运营时间及通勤路线,为员工提供正常上、下班通勤服务。此项目为捆绑项目,投标单位无条件接纳本项目,发包方不支付承包单位任何通勤营运服务费用和管理费,由承包单位按照双方确定的票价自行收取乘车费用(详见附件)。
上述运营车辆必须为自购置期至今八年以内的新车并且近三年无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年检合格、保险齐全、车辆的运行状况及设施需达到相关标准。
二、服务期限
招标期限为两年(2017年度-2018年度),服务期一年期内发包方依据《羊场湾煤矿通勤车管理办法》对服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A. 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相应的经营范围
B. 具有中心区、灵新矿至羊场湾煤矿运营公交线路的批复文件(不含包车业务);
C. 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实力,企业注册资本金为100万元及以上,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服务;
D.具有近三年(自2014年1月1日起至今)独立承担运输服务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原件备案);
E).网上未能完成注册或注册后未能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具备条件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仅限于网上购买(本项目不支持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23日至2017年07月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