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7月4日至2017年7月14日下午17:0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大唐同舟科技有限公司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质的企业前来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系大唐同舟科技有限公司(饶平潮电分公司项目)固体排放物综合服务处置招标,具体工作范围如下:
固体排放物处置招标,电厂总体规模:电厂为2×600MW+2×1000MW燃煤机组。
1)投标主要方承担广东大唐国际潮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机组全年固体排放物(粉煤灰、渣)的运输、处置管理工作,包含固体排放物自灰库(渣仓)落灰口以下运至至灰场管理站推平碾压附土等(或招标人指定地点)全过程所有工作内容。
2)参照2016年情况,预计2017年全年粉煤灰、炉渣总产量约 54.47万吨,处置量预计6.5万吨。灰库距灰场15公里。
3)灰场日常、维护管理、应急处置队伍及器械,应保证可以应对不可控风险及各项环保工作要求。灰场日常维护管理、应急队伍26人(驾驶员3名、特殊机械人员3人),环保运输车辆3辆,推耙机1台、挖掘机2台。
本招标文件中所提到的固体废弃物运输要求为:无污染化运输。
各标段具体要求及范围,以招标文件的记载为准。
2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并提供证明文件:
2.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2 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万元。
2.3 投标人应具有货运、装卸搬运及机械设备租赁的能力。
2.4 投标人必须具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在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2.5 投标方项目部管理机构主要岗位人员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6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处理地方事宜的能力。
2.7 投标单位有在近年完成的与本合同项目相似的经验及其合同履行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同类合同情况。
2.8 投标人在近3年内必须不存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被逐或属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服务质量安全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投标人在过去承接工程项目建设中,没有出现投标人负主要责任的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投标人近3年内无重大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
2.9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经营无异常,无行政处罚和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良好的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2.10 承包人应配合做好内外部审计工作。并有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审计机构审计并签字的近一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以及审计报告;
2.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得擅自将本项目分包和返包。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并办理后续投标事宜
3.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7月4日至2017年7月14日下午17:00,逾期不予受理。(标书费必须以公司账户电汇,否则无法开具标书费发票)
购标结果以平台为准。
3.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未达到招标公告规定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将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4 注意事项
4.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7月25日下午3:00(暂定,具体时间以后续开标通知为准)。
4.2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其电子版,并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工作。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书面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