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厂可燃气体探头检定项目询价公告
浙江国华余姚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拟就“全厂可燃气体探头检定”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价,择优选定承包商(以下简称乙方)。
一、本次询价项目的概况如下:
1、本次询价范围为:浙江国华余姚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全厂可燃气体探头检定,共计88台,详见技术规范。
2、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详见技术规范,以技术规范为准。
3、项目实施地点:浙江国华余姚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4、本项目开工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每个季度一次对全厂可燃气体检测探头设备检定。
5、本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36万元,提供6%增值税专用发票。经评审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投标被否决。
- 乙方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乙方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经营范围包含所投标项目相关内容。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2 )具有检定可燃气体探测器资质,并可出具法定检定证书。
3)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应具有《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授权书》、《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书》,并能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检定报告。
4) 神华集团、国华公司限制准入的投标方不允许投标;
5) 2015年01月0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无安全生产事故,无质量事故;
6) 2015年01月0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财务状况良好;
2、本次询价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乙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共同参与本项目询价,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询价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2月7日10:00至2018年2月11日10:00。
2、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购标。
-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2月11日10时00分,
2、未按询价文件获取途径领购询价文件的,或逾期上传的,或未按时间要求解密的投标文件,甲方不予受理。
办公地址:浙江省余姚市丰山西路588号。
联系人:商务 (宋薇0574-62896053)技术(张誉鏷18268577581)纪检(何万里0574-628960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