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20年度国华舜电专线租赁项目询价公告
浙江国华余姚燃气发电 (以下简称甲方)拟就“2018-2020年度国华舜电专线租赁”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价,择优选定承包商(以下简称乙方)。
一、本次询价项目的概况如下:
1.1本次询价范围为:浙江国华余姚燃气发电 租用投标方专线一条,起止地域区间为“浙江国华余姚燃气发电 综合办公楼二楼中心机房”至“北京市朝阳区力源里3号国华电力公司”,专线的传输带宽为20M。具体范围、内容及要求见技术规范书。
1.2计划工期:自2018年1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总工期20个月)。
二、乙方资格要求: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经营范围包含所投标项目相关内容。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2.2 资质要求:具备认证的固网运营商资质
2.3 能源投资集团、国华公司限制准入的投标方不允许投标;
2.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2015年01月0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无安全生产事故,无质量事故;
2.7 2015年01月0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财务状况良好;
三、本项目设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38.16万元,为含税价格,提供专用增值税率为6%的专用增值税发票。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如税率不同,报价不含税价格不能超过36万元。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5月10日11:00时至2018年5月15日11:00时。
2、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购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5月15日11时00分,
2、未按询价文件获取途径领购询价文件的,或逾期上传的,或未按时间要求解密的投标文件,甲方不予受理。
办公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email protected] g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