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头电厂3#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环保验收监测及CEMS监测比对验收招标
1.项目名称:
1.1华能汕头电厂3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环保验收监测及CEMS监测比对验收
1.2项目概况:依据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环保行政部门的批复,对本项目的废气、废水、噪声等项目进行监测,同时对锅炉烟尘(气)CEMS,环保数据直连(市环保局、省环保厅)等有关项目进行检测、比对,并提供验收监测报告,协助电厂进行项目验收。
详见技术规范书。
2.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3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环保验收监测及CEMS监测比对验收。详见招标文件。
2.2工期
工程计划工期:30天。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
4.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4.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4 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4.5 投标人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从事电厂环保监测项目类似业绩。
(2)检测人员、检测仪器、检测方法、检测场所、检测报告等符合计量认证的有关规定,实验室通过CNAS或CMA认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5.5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08月14日9:00起至2017年8月19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其中证明材料详见公告资格要求);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6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5.6.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5.6.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5.6.5招标文件费:1041元。
5.6.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