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安热电有限公司2017年无线传输热计量表采购及后续服务项目一至二标段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市津安热电有限公司2017年无线传输热计量表采购及后续服务项目一至二标段,项目招标人为天津市津安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及后续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市津安热电有限公司2017年无线传输热计量表采购及后续服务项目一至二标段,共需采购无线传输热计量表4816块。
2.2 交货地点:建设单位供热范围内指定地点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招标范围包括户用无线传输超声波热量表1271套(DN20热计量表1270块、DN50热计量表1块,含表体、无线通讯模块、传输设备及安装附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标段:招标范围包括户用无线传输超声波热量表3545套(DN20热计量表3528块、DN25热计量表5块、DN32热计量表2块、DN40热计量表7块、DN50热计量表2块、DN65热计量表1块,含表体、无线通讯模块、传输设备及安装附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4 供货期:1年,以设备实际交货时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二标段均为: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是制造商的,注册资金必须在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注册资金必须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其制造商注册资金必须在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
(3)投标人是代理商的,必须具有户用热量表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4)户用热量表制造商必须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5)户用热量表制造商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6)户用热量表品牌必须在《天津市户用热量表第一批推荐、第一至三批备案复审公示目录》、《天津市第二批户用热量表产品推荐目录》、《天津市第四批户用热量表产品备案目录》、《天津市供热工程户用热量表产品第五批备案目录》之内。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标段同时投标。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如代理商需另外提供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户用热量表制造商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户用热量表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代理商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名。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报名。兼投不兼中。
4.3 每一热计量表品牌只限一家投标人参与本工程投标。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9月1日 至 2017年9月7日(16:00)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9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30 分 至 11时 30 分,下午13 时 3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另行通知元,售后不退。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日内寄送。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册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13810351893
邮箱:dlztb414@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