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4号机组引风机、增压风机合并改造工程施工招标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4号机组引风机、增压风机合并改造工程施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工程4×300MW燃煤机组锅炉为哈尔滨锅炉厂制造的亚临界一次中间再热、四角切圆燃烧、自然循环、单炉膛П型紧身封闭布置汽包炉,燃用烟煤,平衡通风,固态出渣,全钢架、全悬吊结构。每台机组尾部依次配备两台SCR反应器、四台低低温省煤器、两台双室四电场电除尘器、一座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塔。每台机组配置两台上海鼓风机厂生产的SAF28-16-1型动叶可调轴流式引风机,一台上海鼓风机厂生产的RAF40-19-1型动叶可调轴流式增压风机。目前,机组NOx排放浓度小于100mg/m3,SO2排放浓度小于200mg/m3,烟尘排放浓度小于30mg/m3,环保指标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标准。
为了响应国家节能减排号召,进一步改善当地的大气环境质量,按照公司的部署和安排,需对一期4台机组相继进行超低排放环保改造,需要配套对SCR进行提效改造、对电除尘进行扩容改造并对脱硫系统进行扩容改造(协同除尘),并配套对引风机、增压风机进行二合一改造。(本次招标项目为4号锅炉引、增压风机二合一改造及配套引增合一改造后引风机入口至脱硫塔间烟道优化改造)
1.2招标范围
(1)拆除原引风机及其附属设备,整体更换为新动叶可调轴流式引风机。
(2)引风机入口挡板门至脱硫吸收塔入口之间烟道及其支架的拆除、制作、安装施工。
(3)增压风机及其附属设备的拆除。
(4)拆除引风机及电机基础,重新制作引风机及电机基础。
(5)上述过程中包括相关附属热控、电气设备的拆除、安装、调试等。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2.2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3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8台风机改造业绩,且机组容量为300MW及以上机组,并提供业主方联系方式,附合同的扫描件,必须明确机组容量、改造工程量等主要内容。
2.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2.5任何情况下不得转包,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分包。
2.6投标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7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不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信用状况或者业绩等,一旦发现即取消投标资格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2.8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09月01日9:00起至2017年09月05日17:00(北京时间)止, 登陆上传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业绩表及合同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5.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从2017年09月01日9:00起至2017年09月05日17:00(北京时间)止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