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民政局锅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通满族自治县民政局锅炉采购项目已由伊通满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编号为项目采购X【20170912】-0079号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采购,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受采购人伊通满族自治县民政局委托,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选定合格的供应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民政局锅炉采购项目;
2.2采购预算:33万元;
2.3供货地点:伊通满族自治县民政局指定地点;
2.4供货期: 合同签订后30日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2.5采购范围:采购锅炉(详见谈判文件);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3.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需提供本公司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3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9日至2017年10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5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