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瑞晟宁招(2017)-43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周宁县体育馆10KV供电工程 已由 周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周发改审批〔2015〕23号、周发改审批〔2016〕71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周宁县宁通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周宁县宁通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位于周宁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 造价人民币1852780 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福州天富电力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图纸和本工程控制价报告书所包含的内容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1852780元。
2.5. 工期要求:符合本工程相关项目进度要求,自招标人下达开工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具备通电条件交付使用;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行业规程规范及电力部门验收合格标准,且应通过电力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并具备送电条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2. 须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
3.3. 投标单位未存在下列情况:
①投标人近一年内(截止公告截止日,下同)发生施工重大人身死亡事故,半年内发生人身死亡事故;近三个月内发生一般施工质量事故,六个月内发生重大施工质量事故,一年内发生特大施工质量事故;近两年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电网公司及福建省电力公司有关规定分包工程行为;
②投标人近三年内在国内施工等招投标活动中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③投标人被国家电网公司及福建省电力公司评为不合格的承包人;或者被国家电网公司及福建省电力公司评为不合格承包人,但已不在投标限制期内的;
④投标人未被福建省电力公司列入黑名单,或被列入黑名单但已不在投标限制期内的;
3.4.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机电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1)若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一级临时执业),按规定应参加继续教育的,还应附有效的《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证明。
(2)若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二级临时执业),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受理部门出具的受理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供原件进行核验。
(3)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应按闽建筑函〔2017〕53号文件规定办理延续注册。
3.5.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7.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2016〕5号、闽建建〔2017〕16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单位、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3.10.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1.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1 月 13 日-2017年 11 月 17 日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瑞晟宁招(2017)-43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周宁县体育馆10KV供电工程 已由 周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周发改审批〔2015〕23号、周发改审批〔2016〕71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周宁县宁通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周宁县宁通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位于周宁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 造价人民币1852780 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福州天富电力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图纸和本工程控制价报告书所包含的内容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1852780元。
2.5. 工期要求:符合本工程相关项目进度要求,自招标人下达开工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具备通电条件交付使用;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行业规程规范及电力部门验收合格标准,且应通过电力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并具备送电条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2. 须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
3.3. 投标单位未存在下列情况:
①投标人近一年内(截止公告截止日,下同)发生施工重大人身死亡事故,半年内发生人身死亡事故;近三个月内发生一般施工质量事故,六个月内发生重大施工质量事故,一年内发生特大施工质量事故;近两年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电网公司及福建省电力公司有关规定分包工程行为;
②投标人近三年内在国内施工等招投标活动中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③投标人被国家电网公司及福建省电力公司评为不合格的承包人;或者被国家电网公司及福建省电力公司评为不合格承包人,但已不在投标限制期内的;
④投标人未被福建省电力公司列入黑名单,或被列入黑名单但已不在投标限制期内的;
3.4.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机电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1)若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一级临时执业),按规定应参加继续教育的,还应附有效的《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证明。
(2)若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二级临时执业),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受理部门出具的受理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供原件进行核验。
(3)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应按闽建筑函〔2017〕53号文件规定办理延续注册。
3.5.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7.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2016〕5号、闽建建〔2017〕16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单位、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3.10.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1.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1 月 13 日-2017年 11 月 1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