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创冠环保(晋江)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晋江市垃圾焚烧发电提标改建项目污泥干化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92-176B04440299]
就晋江市垃圾焚烧发电提标改建项目污泥干化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如下: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晋江市垃圾焚烧发电提标改建项目污泥干化系统采购项目
2、项目规模:本项目在原址厂区红线内调整规划布局,拟技改建设2×750t/d(含2×50t/d干污泥)生产线及配套设施,投产后视情况关停一期项目4×250吨/日设施,加上二期项目保留的2×400吨/日处理规模,全厂焚烧处理总规模达到2200吨/日生活垃圾处理+100吨/日40%左右含水率城市污泥。同时,先行拆除原有200吨/日的污泥干化处理厂房,在建成后的1500吨/日生活垃圾处理量的厂房内配套建设含水率80%左右市政污泥300吨/日的污泥干化处理设施。
3、招标内容: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的《技术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该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4、建设地点:福建省晋江市永兴路1号
5、交货时间:投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3个月内完成设备的现场到货;在招标方通知进场安装后6 个月内完成设备的安装和单体调试。
2合格投标人条件
1、凡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供货人均可投标。
2、投标人与买方、招标机构、用户不存在利害关系。
3、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供货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5、投标人必须是具备设计生产干化系统设备的制造商;投标人为非干化系统设备的制造商时,干化主设备制造商对投标人的授权必须为唯一授权。
6、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必须具有单台干化机(圆盘或空心桨叶式)处理规模不小于100吨/日的污泥处理系统的承包业绩,且该项目的污泥处理系统稳定运行时间不少于1年,国内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验收报告等复印件或提供业主证明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国外业绩提供最终用户的证明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业绩的投产时间、运营状况、处理规模、单台能力)。投标人(国内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能反映项目规模及招标范围页、签字盖章页)及验收证明(或业主证明)复印件,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本项目业绩要求的所有信息(包括处理规模、稳定运行年限等)。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联合体其中一方需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联合体中任一成员不得单独投标或参与其它联合体投标。
注明:要求提供全部采购合同汇总表(含用户联系人电话)及与其对应的各个合同清晰复印件(含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如调查业绩不实将导致废标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3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2017年11月14日起至2017年12月4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创冠环保(晋江)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晋江市垃圾焚烧发电提标改建项目污泥干化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92-176B04440299]
就晋江市垃圾焚烧发电提标改建项目污泥干化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如下: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晋江市垃圾焚烧发电提标改建项目污泥干化系统采购项目
2、项目规模:本项目在原址厂区红线内调整规划布局,拟技改建设2×750t/d(含2×50t/d干污泥)生产线及配套设施,投产后视情况关停一期项目4×250吨/日设施,加上二期项目保留的2×400吨/日处理规模,全厂焚烧处理总规模达到2200吨/日生活垃圾处理+100吨/日40%左右含水率城市污泥。同时,先行拆除原有200吨/日的污泥干化处理厂房,在建成后的1500吨/日生活垃圾处理量的厂房内配套建设含水率80%左右市政污泥300吨/日的污泥干化处理设施。
3、招标内容: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的《技术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该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4、建设地点:福建省晋江市永兴路1号
5、交货时间:投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3个月内完成设备的现场到货;在招标方通知进场安装后6 个月内完成设备的安装和单体调试。
2合格投标人条件
1、凡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供货人均可投标。
2、投标人与买方、招标机构、用户不存在利害关系。
3、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供货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5、投标人必须是具备设计生产干化系统设备的制造商;投标人为非干化系统设备的制造商时,干化主设备制造商对投标人的授权必须为唯一授权。
6、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必须具有单台干化机(圆盘或空心桨叶式)处理规模不小于100吨/日的污泥处理系统的承包业绩,且该项目的污泥处理系统稳定运行时间不少于1年,国内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验收报告等复印件或提供业主证明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国外业绩提供最终用户的证明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业绩的投产时间、运营状况、处理规模、单台能力)。投标人(国内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能反映项目规模及招标范围页、签字盖章页)及验收证明(或业主证明)复印件,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本项目业绩要求的所有信息(包括处理规模、稳定运行年限等)。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联合体其中一方需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联合体中任一成员不得单独投标或参与其它联合体投标。
注明:要求提供全部采购合同汇总表(含用户联系人电话)及与其对应的各个合同清晰复印件(含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如调查业绩不实将导致废标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3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2017年11月14日起至2017年12月4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