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剑阁摇铃风电场项目35kV直挂式动态无功补偿成套装置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性质:货物
投标人范围:国内
二、时间安排
标书发售时间:2018年03月15日 17:30(北京时间)。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2018年03月22日 17:30(北京时间)。
截标时间:2018年04月09日 09:30(北京时间)。
1.1项目概况:
广元剑阁摇铃风电场项目位于剑阁县摇铃乡东侧及南北侧山脉上。本工程总装机容量为2×100MWp,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
根据接入系统方案提资,本期摇铃风电先期建成220kV升压站中用于汇集摇铃风电电力的110kV部分,汇集摇铃100MW电力后,本期直接通过1回110kV线路(按220kV架设,本期降压为110kV运行)接入春风110kV变电站。本期建设一台100MVA,110/35kV的有载调压变压器,采用线路-变压器组接线方式。
本工程场外运输条件较好,场址分为东北、西南两部分,东北场址位于摇铃乡东侧及南北侧山脉、西南场址位于高池乡南侧及东南侧山脉,风场中心距离剑阁县城直线距离约25km,道路里程约55km,剑阁县城与普安镇之间由G108连接,摇铃乡、高池乡通往普安镇为县道和乡道,路况良好。
1.2招标范围
1.3交货时间
交货时间:暂定2018年6月30日。最终具体交货时间在设备生产前由买方给予书面确认,其中,地脚螺栓至少提前30个自然日到货。设备生产开始时间需由买方给予确认,买方给予书面确认后,卖方方可开始生产。
2、投标人资格条件
合格的投标人应是满足资质要求的国内生产企业。国内生产企业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财务实力、技术能力和生产经验。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企业。
2、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并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3、应有生产标的货物或类似货物至少三年的历史和业绩。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时需填写被授权的投标联系人信息。
4.2 投标人已注册为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