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福建省福清市福清核电厂区;
项目服务期限:203大修暂定35日历天,104大修暂定45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下达通知为准。
3.招标范围
投标人负责完成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203、104等两次大修核岛、核辅厂房内(主要包括NX、WX、LX、KX、RX、DX、DY、DU、AY、DZ、AC、QA/QB、QS/QT、RE、RP、EU、ET等子项)机、电、仪设备的检修工作,同时负责上述项目在大修后启机及质保期(原则上为3个月)内发生的24小时紧急抢修任务,具体详见《203、104大修核岛、核辅厂房设备维护外委技术规格书》。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具有同类项目安装/维护经验及业绩。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4 月10 日至2018年4 月15 日,每天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