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
2、项目名称:陈埭品牌工业园配套市政工程(西侧道路及和平东延)绿化工程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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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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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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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0546 |
23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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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二)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合同包一)。(四)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下列规定执行:(填写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使用规则等内容)。(五)其他政策:无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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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细 |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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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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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投标人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配备为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机械、车辆、工具和本招标文件未约定的其他岗位人员等,并在投标时作出承诺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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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
须提供书面说明,格式自拟,如不存在此情形可不提供此说明函。 |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2018-04-10 09:00 --2018-05-03 0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