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兴隆县兴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1×30MW生物质木煤发电项目35KV电力新建工程公开招标
2.2 建设性质:新建
2.3 建设地点:兴隆县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第一标段: 35KV线路新建工程
第二标段: 35KV变电工程
2.5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第一标段:
线路全长2.42公里,其中架空单回线路1.8公里,电缆线路0.62公里。导线选用JL/G1A-300/40钢芯铝绞线,电缆选用YJLV22-26/35-1*500铝芯交联聚乙烯绝缘钢带铠装电力电缆,光缆采用24芯OPGW型(含工程赔损)。
第二标段:
1)电气一次:城西变电站安装35kV线路PT1台,天文台220kV变电站35kV出线柜更换电流互感器1台安装单相电压互感器1只。
2)继电保护:城西35kV变电站安装一套35kV线路光差保护测控装置(与热电厂 配套)。
3)通信系统:安装2.5G光设备1套,安装综合数据网接入设备1套,安装PCM设备1套。
2.6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总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根据招标人要求。
第二标段:总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根据招标人要求。
2.7质量标准:合格
2.8招标范围:详见兴隆热力35kV电力新建工程初步设计说明书及路径示意图。
3. 投标人通用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竣工验收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投标人及其投标项目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具备同类工程施工项目业绩或具备组织实施同类施工项目的能力。
3.2投标人及其投标项目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质要求:
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四级及以上资质。须同时取得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业绩要求:至少提供一份2015年1月1日至今同类工程施工项目业绩,且合同额不低于300万元。
3.5信誉要求
①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在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未受公开通报批评。
②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投标截止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或相关禁止分包规定的行为;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投标人投标截止日前三年财务状况不能满足本招标工程实施需要。
3.5.1安全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较大人身死亡事故或特大质量事故,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
3.5.2质量要求
分项工程优良率100%,分部工程优良率100%,单位工程优良率100%。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4月11日-2018年4月17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30分购买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