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伊敏露天矿剥离工艺改造露天变改造已具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就该项目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范围及计划工期
1.1招标范围:
伊敏露天矿露天变封闭母线、电流互感器更换及负荷线路调整等改造工程,并按规程进行调试和电气试验。工程承包,主材甲供,该工程不允许分包或转包。其中电流互感器作为主材由甲方提供,其他材料配件作为辅材由乙方提供。(工程量详见技术规范书)
1.2计划工期:2018年5月1日至8月31日,具体工期根据甲方生产实际安排。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2为履行本施工合同,投标人必须至少具备其中一项以下资质:
2.2.1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2.2.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
2.2.3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
2.3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2.4近五年(指2013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类似本标段工程项目的业绩扫描件。
2.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6三年内无经济类法律纠纷,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2.7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
2.8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质保服务、技术支持等方面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2.9投标人必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须开具10%增值税专用发票;
2.10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3.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8年4月11日9:00起至2018年4月15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