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电投常乐电厂调峰火电项目厂前区附属建筑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甘肃电投常乐电厂调峰火电项目已由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以《关于甘肃电投常乐电厂调峰火电项目核准的批复》(甘发改能源[2016]718号)批准建设,资本金比例为20%。招标人为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安施工部分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新建两台1000MW超超临界间接空冷凝汽式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采用750kV一级电压,接入酒泉+800kV换流站。本工程按四台机组进行规划,分步建设,本阶段按两台机组(1、2号机组)进行设计施工建设,必需的公用系统随1、2号机组建设。
厂区内厂前区附属建筑按4台机组统一规划,包括生产行政综合楼、职工公寓楼、职工食堂及活动中心、材料库、机炉电检修间、车库、警卫传达室等。其中各专业实验室、生产行政综合楼、职工食堂、汽车库、材料库、检修维护楼面积按4台机组规划设计,一次建成,职工公寓(周值班宿舍)按两台机组定员规划设计和建设。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Ⅰ、Ⅱ两个标段,其中:
Ⅰ号标段招标范围的主要包含生产行政综合楼,职工食堂及活动中心,车库,零星工程等。
Ⅱ号标段范围主要包含4栋宿舍楼(包括固定家具制作安装),公共区域的道路、围墙及警卫室、管道等项目。
2.2建设规模:厂前区附属建筑物包括生产行政办公楼、周值班宿舍、职工食堂及活动中心、汽车库等。主要建筑物面积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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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名称 |
规划面积(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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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行政综合楼 |
62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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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库及检修间 |
3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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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食堂及活动中心 |
3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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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库 |
8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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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卫传达室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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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公寓楼(#1、#2) |
7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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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公寓楼(#3、#4) |
75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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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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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8323 |
2.4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13个月,2018年5月开工,2019年6月完工。其中职工公寓楼、职工食堂及活动中心2018年11月结构封闭,并于2019年3月投运。生产行政办公楼、车库等2019年6月投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一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OSHMS)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3.4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 近三年(2013年04月01日至今)类似工程(单项工程造价3000万元以上)业绩;
上述业绩均指国内业绩。
3.7 投标人在近5年内在企业征信系统查询中没有不良记录;
3.8 财务要求:申请人近三年度(2015年度-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9 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条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投标人应经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并由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出具承包工程许可证;
3.10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项目经理近3年有一个及以上类似工程(单项工程造价3000万元以上)管理业绩;
3.11拟派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
3.12安全生产负责人需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在本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中明确填写安全生产负责人信息);
3.13 根据甘建建(2016)231 号文要求配备管理人员及本项目的特点: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 证,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社会保险证明2018年01 月-2018年03月),中标后不允许更换;如配备人员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招标人有权要求增加相关专业人员;
3.1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15本标段主体安装工程不允许分包,其他需要专业分包的项目需经招标人批准;
3.16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网上发布。请投标人于2018年4月12日至2018年4月16日,每日00:00分~24:0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登陆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