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开封联通全区消防设施维保、配件更换(框架)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1.1项目概况:2018年开封联通全区消防设施维保及配件更换(框架),合同期限:2年,项目预算80万元/两年(不含税)。
维保范围:开封市联通公司汉兴路大楼、晋安路大楼、新宋路院、苹果园院、学院门院、开发区院、五个自有营业厅及尉氏、杞县、通许县、兰考县、祥符区分公司主楼消防水电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标志灯系统、防排烟系统(建筑面积合计约60000平方米);开封市公司十套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
1.2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本项目拟定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份额:100%。
1.4本项目不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资格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备以下条件的可通过资格审查并参与评标:
2.1、潜在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及其它证明材料(原件),或经发证单位签章审核、确认无误的相关证照复印件,或经过公证机关公证与原件无误的相关证照复印件(含公证书);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内容。
2.2、潜在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按照招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3、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壹级及以上(含临时)资质(原件)。
2.4、潜在投标人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原件)。
2.5、潜在投标人须在开封本地设有或承诺中标后15个日内设立常驻机构,提供7*24小时电话支持服务,迅捷故障处理服务,技术支撑服务。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
2.7、本次对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限制其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报名时间:2018年4月17日8时30分至2018年4月2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14时30分。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14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