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容
本项目仅对华能巢湖电厂1、2号机组供热改造及厂外蒸汽管网建设工程焊接、无缝钢管采购标段进行变更,其余标段内容不变,变更内容如下: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能巢湖电厂1、2号机组供热改造及厂外蒸汽管网建设工程焊接、无缝钢管采购
1.投标人应是中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本招标项目允许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所投管材制造厂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
3. 投标人或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国家质监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A1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或代理产品的制造商2013年1月1日起至今中国境内应具有包含DN800及以上无缝钢管蒸汽管道供货业绩不少于5项,且合同额均为1000万元及以上,须提供业绩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或代理产品制造商应具有完善的、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证书;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7.投标人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投标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8.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所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从2018年5月13日17时00分起至2018年5月23日17时00分止。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6月3日15时00分。
开标时间:2018年6月3日15时00分。
其余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