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湔江酒店装饰装修工程、彭州市兰庭丽景8号楼装饰装修改造工程2个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已由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112-510182-04-01-431948】FGQB-0414号、川投资备【2112-510182-04-01-925088】FGQB-04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州市医药健康产业投资 ,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112-510182-04-01-431948】FGQB-0414号、川投资备【2112-510182-04-01-925087】FGQB-041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本项目总投资约17129.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14559.65万元;②彭州市兰庭丽景8号楼装饰装修改造工程: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6000㎡,建筑外立面改造约2275㎡。本项目总投资约3095.4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2657.58万元。
总投资约20224.4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17217.23万元。
2.3计划工期
①彭州市湔江酒店装饰装修工程总工期:24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75日历天);②彭州市兰庭丽景8号楼装饰装修改造工程总工期:15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45日历天)。(最终各子项工程施工工期以施工图完成后按工期定额计算工期为准)。
2.4招标范围及项目实施内容
2.4.1 设计:各子项目所有建设工程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含各专项工程的深化设计),配合招标人进行图纸审查、施工期间现场服务和设计变更、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
2.4.2施工:承包人应完成各子项目建设、采购等所有工程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移交,并完成工程保修期内的所有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最终以发包人书面通知的工作范围为准。
2.4.3本项目的设计、施工等文件若涉及专家论证或评审的,产生的费用均含在投标报价中。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
3.1.1须具有
3.1.2须为:
(1)设计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