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晋城市环境监察支队的委托就晋城市环境监察支队所需环境监测与信息建设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欢迎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活动。
一、项目编号:GXDGP2016-3001H
二、项目名称:晋城市环境监察支队所需环境监测与信息建设项目
三、采购内容:
1、本次谈判共1包,报价人需满足该包内所有需求。
项目名称 规格参数 单位 数量
激光测距望远镜 详见竞谈文件 台 3
烟气速测仪 详见竞谈文件 台 2
水质速测仪 详见竞谈文件 台 2
强光手电应急灯 详见竞谈文件 个 5
24小时连续采样仪 详见竞谈文件 台 1
便携式空气质量检测仪 详见竞谈文件 台 1
无人驾驶航拍飞机 详见竞谈文件 台 1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四、预算金额:45.1万元。
五、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报价人应具备的特定资质要求:无。
六、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资料
本次各投标人需携带通过有效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近期(投标截止日前60天内有效)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等证件的副本原件和2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其他应提交的相应资料。
七、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6年11月4日起至2016年11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