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输气管理处蓬溪输气站等35个场站安防周界系统安全隐患整改(输气管理处2016年场站安防周界系统安全隐患整改工程)电视监控系统、被动钢刺型周界报警系统、激光周界报警系统采购(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 2016-0164453-XNYQT-0003533
一. 招标条件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种类及规模:包1:电视监控系统、被动钢剌周界报警系统、激光周界报警系统设备(成都作业区、自贡作业区、重庆作业区),一批; 包2:电视监控系统、被动钢剌周界报警系统(仁寿作业区、梁平作业区、合江作业区、南充作业区), 一批; 本次招标控制价为标包1: 157.3767万元(含税价);标包2:171.1125万元(含税价),超过此价格的投标将被否决。
2.使用功能:详见技术规格书
3.技术标准:详见技术规格书
4.质量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5.服务:详见技术规格书
6.项目进展情况: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四川石油管理局物资总公司,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执行“三证合一”改革的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只需提供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应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三级及以上,或者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或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建筑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或者省级及以上部门颁布的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叁级及以上的资质(满足其一即可)。 *4、投标人所提供的防爆摄像机、防爆云台应满足工业电视监控系统数据单规定的最低防爆等级要求,必须提供对应产品型号的有效防爆认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 *5、投标人需提供系统36个月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书面承诺。 *6、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存在连续两年亏损的投标人将被否决。 *7、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13年9月-2016年9月)工业电视监控系统或周界防范系统集成的实际经验,并且实际业绩不少于5个以上监控系统工程,且总监控点数不少于150个的系统集成经验。包括用户名称(地点)、合同复印件等内容。 *8、投标人书面承诺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形);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受到行政处罚、因违法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情形。 *9、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 *10、 投标人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年11月04日 09时00分00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