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事业处阳光大街环境卫生治理
项目编号 2016-0164446-HBYT-0013974
一. 招标条件
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事业处阳光大街环境治理 2建设单位:华北石油管理局 3 建设地点:河北省任丘市华北石油阳光大街 4 建设规模:拆除大棚2350平米、临建1940平米;新建停车场3535平米,大棚室内改造1078平米;具体工作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为准。 5 资金来源:华油矿服计财〔2016〕36号,合同估算价:3353388元 6 质量要求:合格 7 工期:1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12月9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5月18日。 8 资金来源:华油矿服计财〔2016〕22号 9 工程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 10现场情况: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 11具体情况见招标编号为HBYT-ZBZX-GCZB-2016-0381的招标文件。
1.招标范围:拆除大棚2350平米、临建1940平米;新建停车场3535平米,大棚室内改造1078平米;具体工作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为准。 2. 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600万元人民币,且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能力的施工企业; 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及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为本企业职工;拟派专职安全员为本企业职工,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本),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专职安全员; 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5)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年11月04日 08时30分00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