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直熔型分纤盒
项目编号 2016-0164443-DQYT-0012037
一. 招标条件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种类及规模:2.1受大庆油田物资公司仪器仪表分公司委托,就针对大庆油田信息技术所需直熔型分纤盒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招标(需求明细详见附件),只确定中标厂家和价格,不确定中标数量。 2.2选商方式:用户依据招标结果选定供应商。 2.3中标结果有效期: 到下次招标为止,最长至2017年11月1日。 2.4交货地点:按用户要求的地点交货。 2.5交货期:按用户要求。 2.6交货方式:按用户要求 2.7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见附件
2.使用功能:见附件
3.技术标准:见附件
4.质量要求:见附件
5.服务:见附件
6.项目进展情况:见附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注册资金必须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2、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必须提供该制造商有效的含有招标产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含有“仪器仪表”“直熔型分纤盒”“配电箱及电控设备”“数据通信”或“分线、配线通信产品“生产”或“加工”或“制造”或“研发”等字样】; 2.1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其代理制造商有效的含有招标产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含有“仪器仪表”“直熔型分纤盒”“配电箱及电控设备”“数据通信”或“分线、配线通信产品“生产”或“加工”或“制造”或“研发”等字样】 3、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必须提供有效的含有招标产品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经营范围应含有“仪器仪表”“直熔型分纤盒”“配电箱及电控设备”“数据通信”或“分线、配线通信产品“生产”或“加工”或“制造”或“研发”等字样】; 3.1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其代理制造商有效的含有招标产品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经营范围应含有“仪器仪表”“直熔型分纤盒”“配电箱及电控设备”“数据通信”或“分线、配线通信产品“生产”或“加工”或“制造”或“研发”等字样】 4、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信息产业部指定的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有效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对于各地检测机构可能出具的检验报告名称不一致的情况,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于“测试报告”、“检测报告”等报告名称不同的检验报告,需由厂家提供当地检验部门出具的效果等同于“检验报告”的情况说明,以便于在评标现场评定是否符合检验报告要求标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被相关管理部门处罚,取消其参加大庆油田招标项目投标资格的供应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同一品牌的生产商和其委托的代理商或同一品牌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7、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此次招标的唯一代理授权(原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年11月03日 08时00分00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