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金坛地下储气库一期工程JK2-2等4口井不压井作业
招标编号:储气库【2016】招字第9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坛地下储气库一期工程JK2-2等4口井不压井作业已由中石油东部管道有限公司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石油东部管道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华油鑫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就金坛地下储气库一期工程JK2-2等4口井不压井作业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建设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西气东输金坛地下储气库是西气东输管道工程的重要配套工程,对保障西气东输管线的供气安全有着重要意义。盐穴储气库单井注气排卤结束后,需要进行不压井起出排卤管柱,实现单井注采气。排卤管柱下深1100~1200米,注气排卤结束后腔内介质为天然气,井口压力大约在17MPa左右。金坛地下储气库一期工程JK2-2等4口井不压井作业项目资金来源是批复的金坛储气库一期工程(石油字办【2006】29号)投资。各项招标条件已落实。
招标范围:金坛地下储气库一期工程JK2-2等4口井不压井作业。
2.2 建设地点:江苏金坛直溪镇。
2.3 工期:总工期1095日历日。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1月1日。(此项目工期为预计工期,实际工期以完成所有工作量为准)。
2.4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所有现行有效的相关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规程和标准中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2.5 资格审核方式:资格后审。
2.6 具体情况见编号为储气库【2016】招字第9号的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石油工程技术服务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资质包括井下作业(带压作业),施工队伍具有带压井下作业(包括带压大修、带压小修)等资质;
3.2 财务要求:需要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者投标人单位出具的财务报表,要求有能力承担完成本工程需投入的流动资金,且无坏账及财务违规记录;
3.3 业绩要求:申请人需在近三年具备井下带压作业2井次以上,且井深大于1200米,并且本公司应拥有独立完成压力15MPa以上气井带压作业经验(至少完成1井次,且达到施工目的,有完工证明)的井下作业施工业绩;
3.4 信誉要求:申请人近三年具有无违法记录、无不良记录、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诉讼及仲裁情况发生的;
3.5 项目经理资格:具有石油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近三年具有至少1项上述第3.3款对应的施工业绩;
3.6 其他要求:
3.6.1 设备要求:满足施工设计相关要求。不压井设备必须为投标单位固定资产(提供不压井设备购买合同)、拥有齐全的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为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并在有效期内);
3.6.2 其他人员要求:现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与投标单位签订有劳务合同且有社保证明。 作业人员应取得有资质机构颁发的井控合格证、硫化氢防护证等专业证书;
3.6.3申请人3年以内未发生工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故;
3.6.4具有合格、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6.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国家认可体系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6.6 HSE管理体系认证:具有国家认可体系认证机构颁发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6.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8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承包商投标。
3.6.9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10日至 2016年11月15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休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