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云南安化有限责任公司开远分公司燃煤蒸汽锅炉设备采购已获批准,招标人为云南安化有限责任公司开远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地点:云南安化有限责任公司开远分公司
1.2 标包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包。
1.3上限控制价:60万元。
1.4 招标范围:云南安化有限责任公司开远分公司燃煤蒸汽锅炉设备采购,包含锅炉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锅炉控制柜改造等(详见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并到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安装手续,在交付招标人使用前取得特种设备安装监督检验报告。采购清单及锅炉技术参数如下:
1.4.1采购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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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型号及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一 |
锅炉主机 |
DZL4-1.25-AII |
台 |
1 |
|
|
1. |
锅炉本体 |
|
台 |
1 |
螺纹烟管 |
|
2. |
燃烧设备 |
链条炉排 |
套 |
1 |
|
|
3. |
炉墙 |
套 |
1 |
|
|
|
4. |
保温层 |
套 |
1 |
|
|
|
5. |
平台扶梯 |
配套 |
套 |
1 |
|
|
二 |
配套辅机 |
|
套 |
1 |
|
|
1. |
引风机 |
与锅炉配套 |
台 |
1 |
加装变频系统 |
|
2. |
鼓风机 |
与锅炉配套 |
台 |
1 |
加装变频系统 |
|
3. |
水泵 |
与锅炉配套 |
台 |
2 |
|
|
4. |
省煤器 |
与锅炉配套 |
台 |
1 |
|
|
5. |
烟风道 |
与锅炉配套 |
台 |
1 |
304不锈钢制作 |
|
6. |
炉排及调速箱 |
匹配达到 |
套 |
1 |
|
|
7. |
电控箱 |
与锅炉配套 |
台 |
1 |
水位声光报警、连锁保护功能 |
|
8. |
翻斗式上煤机 |
与锅炉配套 |
台 |
1 |
|
|
9. |
阀门仪表 |
与锅炉配套 |
套 |
1 |
|
|
10. |
冷却取样器 |
与锅炉配套 |
台 |
1 |
|
|
11. |
除尘器 |
与锅炉配套 |
台 |
1 |
|
|
12. |
控制柜改造 |
与锅炉配套 |
台 |
1 |
|
|
三 |
安装调试 |
|
|
|
|
|
1. |
整机安装 |
|
套 |
1
|
包括设备基础;设备、电气、管线安装;按特种设备管理要求办理合法安装手续。
电气、 |
|
2. |
调试 |
与锅炉配套 |
台 |
1 |
达到设计要求,并培训 |
1.4.2锅炉技术参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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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单位 |
参数 |
|
|
额定蒸发量 |
t/h |
4 |
|
|
额定工作压力 |
Mpa |
1.25 |
|
|
水压试验压力 |
Mpa |
1.65 |
|
|
额定蒸汽温度 |
℃ |
193.3 |
|
|
给水温度 |
℃ |
20 |
|
|
适应煤种 |
|
烟煤、无烟煤、褐煤 |
|
|
锅炉运行效率 |
% |
76 |
|
|
耗煤量 |
以4300kcal/kg计算 |
kg |
730 |
1.5 供货及安装调试期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实力填报。
1.6 质量要求: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产品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现行标准、规范和规定;安装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现行标准、规范和规定的要求,而且安装完成后需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
1.7交货地点:云南安化有限责任公司开远分公司。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近3年(2013年—2015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如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
2.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13年至今)有2个及以上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锅炉设备采购及安装业绩。
2.4 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3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2.5履约情况:近三年内(2013年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附相应说明,若有涉诉事件需承诺不影响本项目正常履约)。
2.6质量保证承诺书:按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部分格式承诺。
2.7投标人性质及资质证明材料:
2.7.1 投标人若为生产商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及以上资质;
(2)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2级及以上资质。
2.7.2 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代理商取得生产商针对本项目锅炉设备的授权证明材料;
(2)代理产品的生产商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及以上资质;
(3)代理商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2级及以上资质。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式
3.1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14日至2016年11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办理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事宜,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 投标人若为生产商须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投标人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及以上资质(原件)、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2级及以上资质(原件)。
2.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需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代理商取得生产商针对本项目锅炉设备的授权证明材料(原件);
(4)代理产品的生产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代理商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2级及以上资质(原件)。
注:以上所有证件(包括生产商授权书)要求投标人提供1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若以上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不接受报名。
4.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套,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7日14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