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本项目分为十四个包次,具体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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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 |
使用单位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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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包 |
内燃动力扳手 |
详见技术要求 |
准池铁路公司 |
台 |
30 |
自签订技术协议起1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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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包 |
电气化铁路仿真教学服务器、终端、投影仪等 |
详见技术要求 |
准池铁路公司 |
套 |
1 |
自签订技术协议起2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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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包 |
站区视频监控系统 |
品牌:海康威视、宇视科技、大华或华为 |
准池铁路公司 |
套 |
3 |
合同签订后15天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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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包 |
流量计、超声波流量计、电磁流量计 |
品牌:汇中、光华、肯特或纳秒 |
公用事业公司 |
台 |
22 |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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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包 |
依维柯双排座载货车 |
NJ1054CGCS、NJ1056DHB、 |
准能维修中心和公用事业公司 |
辆 |
5 |
合同签订后20天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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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包 |
五十铃越野车 |
2.5T畅游型4驱自动挡 |
炸药厂和煤销公司 |
辆 |
2 |
合同签订后20天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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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包 |
五十铃皮卡车 |
JXW1031ASC |
选煤厂、大准铁公司、矸电和公用事业公司 |
辆 |
12 |
合同签订后20天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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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包 |
江铃全顺中巴车 |
JX6501TA-L5、JX6581TA-M5 |
大准铁公司、公用事业公司 |
辆 |
3 |
合同签订后20天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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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包 |
依维柯双排座载货车 |
ZJ1054CGCS |
哈尔乌素维修中心 |
辆 |
1 |
合同签订后20天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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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包 |
宇通客车 |
ZK6729DT5、ZK6808H5Y |
哈尔乌素露天煤矿 |
辆 |
4 |
合同签订后20天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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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包 |
监控系统 |
品牌:海康威视、宇视科技、大华或华为 |
准能生产服务中心黑岱沟一食堂、三食堂、四食堂、东沿帮食堂、选煤旧食堂 |
套 |
1 |
合同签订后15天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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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包 |
监控系统 |
品牌:海康威视、宇视科技、大华或华为 |
哈尔乌素生产服务中心哈尔乌素一食堂、二食堂、三食堂 |
套 |
1 |
合同签订后15天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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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包 |
准池与朔黄货运制票数据接口设备、视频会议终端设备 |
CISCO CTS-SX80-IP60-K9 |
准池铁路公司 |
套 |
1+1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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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包 |
酸法氧化铝电解实验平台 |
详见技术要求 |
氧化铝中试厂 |
套 |
1 |
自签订技术协议起60天 |
注:上述货物交货时间为到达使用现场的时间
3. 投标人资质要求:
l 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其中参与第14包可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l 投标企业注册资金要求:第5、6、7、8、9、10包必须大于等于100万元,第1包必须大于等于300万元,其余每包必须大于等于500万元;
l 投标人需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能力,财务状况须提供投标人最近三年(2013-2015)的审计财务报表扫描件、电子版均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视为有效否则视为无效),最近三年(2013-2015)年主营收入第5、6、7、8、9、10包每包每年必须大于等于300万元,第1、14包每年必须大于等于500万元,其余每包每年必须大于等于800万元,并且财务状况良好,没有亏损;
l 对于2013年及以后成立的公司,未能出具近三年(2013-2015)财务审计报表的投标人,可以由其公司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资信证明;
l 本项目除第4、14包外,其余各包均接受经销商投标(其中第4包只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第14包只接受制造商投标);
l 参与第3、11、12包的经销商。为保证质量,经销商所经销的产品应获得一级代理商或制造商开具的相应授权和质保承诺书,产品型号应符合公告要求;
l 参与第4包的代理商必须出具投标产品制造商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且投标产品必须是授权厂家的产品,相应品牌必须与此公告要求相对应(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l 参与第4包的代理商投标产品如为进口产品,代理商必须出具制造商或进口产品国内总代理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所投产品必须是所代理的设备(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l 参与第3、11、12包的投标人如为内蒙古自治区注册的企业必须具有内蒙古公安厅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颁发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的三级及以上证书;
l 参与第3、11、12包的投标人如为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企业必须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进行备案后到当地公安局技防办进行登记,购买招标文件时出具相关备案证明材料;
l 参与第3、11、12包的投标人必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l 参与第4包的投标人必须出具汇中、光华、肯特或纳秒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且投标产品必须是所代理授权厂家的设备;
l 参与第14包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充分的技术支撑力及相应的研发人员,承担过国家级或省部级的研究课题;
l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业绩要求:
l 参与第2包的投标人在2013- 2015年必须具有投标产品或同规格及以上产品成功使用在电气化铁路或交通运输电气化专业院校三个用户的业绩,提供相关合同;
l 参与第14包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同类产品成熟使用的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
l 参与本项目其他包次的投标人在2013- 2015年至少具有3份投标产品或同规格及以上产品的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
5.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陆佰元(¥600.00)/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接受电汇及邮寄)。.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获取方式
网络登记电子支付购买
进行网络登记电子支付购买的,请在2016年11月21日下午16:30前,网络复核合格的单位,请于2016年11月15日至2016年11月21日下午16:30前可使用快捷支付、企业网银或者个人网银电子支付标书款,如不满足网上购标要求的进行网上报名而导致报名不成功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2采用上述方式进行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
(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法人代表授权书、(5)本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质要求”中的证明材料、(6)本招标公告第4条“业绩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8.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12月6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请于开标当日将投标文件送至开标地点,届时请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需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已注册的直接登录查看详细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
联系人:谈 工
手机:1 8 2 1 9 8 9 6 7 0 5
电话:010-51957458
邮箱:3 4 8 9 4 3 8 1 7 6 @qq.com
微信:likaidewenhou1 (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