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2017-2018年中国三峡新能源有限公司保险项目已批准实施,实施资金来自业主的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国三峡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2.1 项目概况
中国三峡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新能源)是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三峡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承载着发展新能源、打造中国三峡集团第二主业的历史使命。三峡新能源前身是中国水利投资集团公司。2008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水利投资集团公司并入中国三峡集团。2010年6月,更名为中国三峡新能源公司。2011年4月,经中国三峡集团公司批准,长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并入三峡新能源公司。
作为国内最早进入风电领域的中央企业之一,三峡新能源抢抓国家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机遇,加快风电场开发步伐,着力推进风能产业链建设,在风电场开发和风电装备制造方面形成了较好的竞争基础和优势。截至2013年底,公司新能源业务已覆盖3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下辖机构达到121家,投产、在建的风电、太阳能以及小水电等新能源装机突破420万千瓦,资产总额近270亿元。其中,国家能源局特许权项目之一新疆哈密风电项目(20万千瓦)、青海锡铁山首个高海拔风电项目(4.95万千瓦)、三峡新能源一次性核准建成装机规模最大的甘肃瓜州10万千瓦光伏项目相继并网发电。江苏响水近海风电示范项目(20万千瓦)成为国家批复的第二个海上风电项目,内蒙古四子王旗(40万千瓦)风电项目获得核准。
作为中国三峡集团新能源产业的战略实施主体,三峡新能源以在风能、太阳能等清洁可再生能源领域的投资、开发与运营为主业,以经济效益为中心,采取差异化竞争战略和成本领先战略,加大以风电场开发为主的风能全产业链开发力度,积极探索风、光、水、蓄互补的电源开发结构,密切跟踪太阳能技术进步与市场发展,积极推进光伏电站优化和规模开发,稳健发展中小水电业务,精心打造三峡新能源品牌,致力发展成为一流的新能源公司。
1.2.2 招标范围
(1)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包括招标人下属东北分公司、西北分公司、新疆分公司、内蒙分公司所管辖的区域的风电、光伏项目。其中:
风电项目48个。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保额约为人民币2,928,430,700元;财产一切险保额约为人民币16,024,967,609.56元;机器损坏险保额约为人民币3,293,311,876.19元;
光伏项目49个。 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保额约为人民币2,751,521,000元;财产一切险保额约为人民币9,062,583,809.49元;机器损坏险保额约为人民币584,608,870.42元;
第二标段:包括招标人下属华北分公司、华东分公司、南方分公司、川渝分公司所管辖的区域的风电、光伏项目。其中:
风电项目29个。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保额约为人民币6,706,663,900元;财产一切险保额约为人民币6,954,889,303.45元;机器损坏险保额约为人民币238,157,216.32元;
光伏项目30个。 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保额约为人民币1,945,000,000元;财产一切险保额约为人民币5,559,955,931.25元;机器损坏险保额约为人民币321,112,958.37元;
第三标段:包括招标人下属的响水公司等所辖区域的海上风电及相关项目的财产险,及所有标段涉及项目的公众责任险。其中:
潮间带试验风电财产一切险保额约为人民币157,391,459.11元;陆上风电财产一切险保额约为人民币1,471,764,386.99元;海上风电财产一切险保额约为人民币3,350,480,000元;
公众责任险为人民币1亿元,投保人为中国三峡新能源有限公司,被保险人为中国三峡新能源有限公司及所属分公司、全资子企业、控股公司。
注: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所有三个标段同时投标;对2017-2018年度新增的投保项目,按照其所在标段的承保条件进行投保;其中陆上部分每个标段的中标人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的主承保人。
1.2.3保险期限
(1)运营期项目
保险期限2年,2017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具体起保日期以投保申报为准,根据各项目上一年度保险截止日期,或转入运营期的日期不同而做相应调整。
(2)建工期项目
2017-2018年期间开工或在建的项目,保险期限以项目工期为准。
1.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要求:
(1).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的财产保险公司总公司;
(2).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
2、业绩要求:
(1).具有大型电力(装机规模20万千瓦以上)、新能源等项目的承保和服务经验;
(2).具有全国性财产保险统保安排服务经验。
3、信誉要求:商业信誉良好。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5、其他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1.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北京时间2016年11月14日9时至2016年11月23日17时整。
1.4.2 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1.4.3 若超过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则不能在电子采购平台相应标段点击“报名”,将不能获取未报名标段的招标文件,也不能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未及时按照规定在电子采购平台报名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5. 电子身份认证
本项目投标文件的网上提交部分需要使用电子钥匙(CA)加密后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标书购买阶段不需使用CA电子钥匙)。
1.6. 投标文件的递交
1.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北京时间2016年12月6日10时整。本次投标文件的递交分现场递交和网上提交,现场递交的地点:北京市(详见招标文件);网上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
1.6.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者网上提交的投标文件未成功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需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已注册的直接登录查看详细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
联系人:谈 工
手机:1 8 2 1 9 8 9 6 7 0 5
电话:010-51957458
邮箱:3 4 8 9 4 3 8 1 7 6 @qq.com
微信:likaidewenhou1 (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