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招标公告(更正)
项目名称: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站LNG采购供应(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GDCX02-WTYZB16-0062
项目法人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对其LNG的采购供应进行集中采购。
1.1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LNG为2017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四川大渡河流域双江口水电站建设需用LNG,约2.5万吨。其采购情况详见下表《LNG需求一览表》。
LNG需求一览表
序号 类别 供货终止日期 估计数量 单位 交货地点距成都的公路里程(km)
1 LNG 供货至2024年12月31日 25000 吨 约420
注:(1). 本标段中标候选人由“主供”和“备供”组成。在主供不能满足供货时由备供供应。
(2).上表“估计数量”为估算量,作为计算招标代理费的依据,具体采购量及供应时间以工程实际需求为准。
(3).上述LNG的供应、运输及售后服务。
以上运距及线路等仅为参考,工程工地实际运距及运输路线请投标人自行考察。
1.2本次采购招标电站及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简介如下:
双江口水电站位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县、金川县境内大渡河上源河流足木足河与绰斯甲河汇合口以下约2km处,至成都的公路距离约420km,有国道G317线、省道S211线通达。是大渡河流域水电梯级开发的上游控制性水库工程,上距马尔康县城约46km(现有公路距离,下同),下距金川县城约45km。
坝址位于大渡河上源河流足木足河与绰斯甲河汇合口以下约2km处,坝址控制流域面积约39000km2,多年平均流量524m3/s。电站的开发任务主要为发电,采用坝式开发,水库正常蓄水位2500m,总库容27.32亿m3,调节库容19.17亿m3。电站装机容量2000MW,多年平均发电量77.07亿kW.h。
招标人在施工区提供LNG加汽站,设计库容150 m3,仓库储量按3天左右用量设计,计划2017年6月底投入使用。双江口水电站施工期内,其年最高LNG用量约为5000吨,建设期8年LNG总用量约为30000吨,其最高月用量约为1200吨,平均月用量约为600吨。
1.3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须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或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家或唯一指定的代理商。
(2)具有生产或LNG零售经营资格,代理商须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
(3)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并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具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4)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商须满足上述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5)LNG运输应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如没有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需有相应与之签订长期配送协议的合作单位合同,并提供合作单位的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6)国家规定的其他的相应资质。
(7)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5年内承揽的为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供应LNG合同不少于1个,或至少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投标人应具有大批量LNG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并提供上述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等证明材料。
(8)质量要求:LNG天然气应符合GB 17820-2012国家天然气二类气气质标准,且高位发热值应高于8000千卡/立方米。
(9)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无不良的银行资信评价。
(10)投标人及所代理生产厂家(如为代理商)财务状况:
1)近1年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盈利能力;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投入本合同的实施以满足工程的需要。须提供1~3个月LNG供应量的资金保障承诺;
2)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3)须提供经过由国家税务或专业审计机构审计的近1年完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并据此填报的“财务状况表”。
1.3.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参加投标:
(1)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有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3)有因投标人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终止、纠纷、仲裁和诉讼的记录。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近3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中标后因中标人的原因放弃中标,或未能(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6)在近3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7)投标人为联营(合)体投标。
(8)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参加投标的单位。
1.3.3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废标处理。
1.3.4投标产品生产厂家与其专项授权的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废标处理。
同时,各投标人必须承诺与本次其他投标人无实质性关联关系,若有实质性关联,经查实后将视为围标行为,其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若中标已签订合同,合同自动中止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相关单位纳入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1.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4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5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1月16日起-2016年11月26日内出售招标文件。出售时间为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