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神华宁煤集团煤制油化工园区电气试验保运项目(招标编号:CSIEZB170400268)已经批准实施,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实施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服务地点:神华宁煤集团煤化工基地。
工程概况:神华宁煤烯烃一分公司、甲醇分公司、公用设施管理分公司、煤制油分公司及烯烃二分公司电气保运工作。因我公司电气试验中心定员48人,现员24人,根据现场实际工作需要,现需招标选择一家具备资质能力的服务单位(服务人数24人),补足现场工作人员,以满足正常工作所需。
招标范围:神华宁煤烯烃一分公司、甲醇分公司及公用设施管理分公司110kV及以下一次电气试验、110kV线路检修工作;煤制油分公司及烯烃二分公司110kV及以下一次电气试验。
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内每年进行评价考核,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考核不合格,合同不予续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
A. 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B.企业资质: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C.业绩:提供近三年(2014年1月1日后-至今)电力、煤化工或石油化工行业电气设备检修保运(含电气试验)或35kV及以上变电站安装调试合同。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80万元/年的三个合同业绩;
D.人员资格条件要求:
(1)项目关键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电气/机电/自动化专业),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电气/机电/自动化专业);
(2)检修人员资格要求:具备当地省级或国家级安监局颁发的电工特作证,从事电气专业工作5年以上,其中:取得继电保护和高压试验等特种类电工证的人员7人,取得电缆头制作资质的不少于2人,取得各类电工进网作业证的人员不少于15人,总数不少于24人。
(3)提供由企业注册地社保中心出具的由本投标人为投标委托人、项目经理、技术/安全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附网上查询页面或其他查询方式。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仅限于网上购买(本项目不支持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4日至2017年2月10日17:00时(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