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2017年度废沥青油销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有同类项目良好业绩的投标商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2017年度废沥青油销售 2017年度废沥青焦油约2000吨
1.2要求
(1)投标者须有经过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运输资质。
(2)参与投标者需事先缴纳招标保证金2万元,开标后未中标者我公司如数退还招标保证金,如中标不履行,不退还招标保证金;中标者在签订合同后招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3)中标方负责在提货地点对废焦油进行装运,中标方负责运输车辆必须是具有危货运输资质的车辆;中标方必须配合招标方办理相关转移联单手续。
(4)招标方不负责废焦油的包装,中标方需自行准备空桶装运,因未进行包装或包装不当造成环境污染、废旧物资损毁、丢失或给第三方造成损失、损害的,中标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5)中标方装运废焦油时,须听从招标方有关负责人员的指挥,不得装运本合同标的物以外的甲方物资。
(6)废焦油装运期间,中标方应遵守招标方的安全规则及要求,做好安全措施。中标方应在指定工作范围内工作,不得影响招标方的正常生产活动。如因中标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导致招标方遭受损失的,中标方应负责赔偿。
(7)中标方应做到文明装运,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每次装运结束后做好废焦油堆放现场的清理工作。
(8)招标方对废焦油的质量和品质不做任何保证,拉运时中标方不得对标的物进行挑拣。
(9)乙方若有偷盗行为,按所盗窃物资价值的10倍处以罚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其全部履约保证金。
(10)合同期限:自合同期限签订之日起一年。
2、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资格要求:
2.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2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2.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2.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
2.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废旧物资服务的厂商。投标者须有经过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运输资质。
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2月3日至2017年2月6日每天9:00-11:30,13:00-1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