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种类及规模:汽油撬装加剂设施1套,汽油添加剂按抗氧化剂、抗静电剂、清净剂三个品种设计,加剂量分别为20ppm、2ppm、80ppm,添加剂与母液配比比例分别为1:1、1:20、1:1,母液采用重整汽油。加剂后,95#汽油、92#汽油执行《车用汽油(V)》(GB17930-2013)标准,同时其各项指标要求能满足国Ⅵ标准B阶段的要求。
2.使用功能:详见编号DBLHLY-ZB1611-P24招标文件。
3.技术标准:详见编号DBLHLY-ZB1611-P24招标文件。
4.质量要求:详见编号DBLHLY-ZB1611-P24招标文件。
5.服务:详见编号DBLHLY-ZB1611-P24招标文件。
6.项目进展情况: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汽油撬装加剂设施物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具备汽油撬装加剂设施设计、设备制造能力的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和经销商投标; 3投标单位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不存在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质量问题、无违法记录。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售后服务能力;在人员、设备、生产和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单位应具备完成该项目所需要的主要技术手段及其知识产权或许可,若部分技术手段为第三方所有,应有使用授权或许可; 4投标人应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标准体系认证; 5投标单位汽油撬装加剂设施必须具有至少3 家(含3家)中石油、中石化同类项目的成功使用业绩,并运行三年以上,并提供可核实有效业绩证明文件; 6投标方不应有知识产权纠纷; 7不接受试验或试制性产品; 8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准入证,准入资质在有效期内; 9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2月03日 09时00分00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