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种类及规模:自动灭火系统1台(套),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2.使用功能:见技术规格书。
3.技术标准:见技术规格书。
4.质量要求:见技术规格书。
5.服务:见技术规格书。
6.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已审批,资金已落实。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应经营资质的制造商;(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银行开户许可证) 2、所投标产品获得中国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成套灭火系统的检验报告、测试结论及CCC认证证书; 3、获得有效的ISO9000或同等及以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有2014年至今非民用建筑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台(套)且单台(套)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的供货业绩(在投标文件中以表格形式真实列举,后附有效销售合同复印件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无证明文件的业绩无效) 5、近三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不合格情况;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纪录和重大法律纠纷;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设最高投标限价22.5万元。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2月03日 08时3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7年02月08日 17时00分00秒
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3日至2017年2月8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向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标书发售人员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以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或复印件)、标书费电汇凭证复印件及《投标人银行信息表》(须加盖潜在投标人财务专用章)购买招标文件,同时按照《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购买登记表》要求填好后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提供。所有上述表单、证明和标书费电汇凭证复印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后,请在发售期内及时办理招标文件购买事宜和免费领取《招标服务承诺书》和《投标温馨提示》。 2、招标文件每套售100元,付款方式为电汇,且售后不退。标书费在标书发售期内必须到达指定账户,否则不予售卖标书;经招标机构核查到账信息属实后发送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①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 ②请在电汇附言中注明“购买WZ-0065-R2招标文件”。 3、若投标人为非吉林石化物资供应商成员,需要按照(附件1:吉林石化公司物资供应商准入申请表)格式准备电子版的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U盘)。 4、“营改增”重要提示: 投标人须认真填写附表《投标人开票信息表》中所有要求的所有投标人信息,并应对提供的开票信息负责。开票信息有误,导致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正常抵扣的,由投标人承担不利责任。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2月24日 09时10分00秒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2月24日9时10分(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