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具有相应供货和完成该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寻甸县住建局垃圾车、垃圾箱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玮元-A2017015
三、采购内容:(具体规格参数详见第四章)序号产品名称数量计量单位交货地点1压缩式垃圾清运车2辆寻甸县仁德镇2钩臂式垃圾清运车2辆3移动垃圾箱2只
3.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
3.2维保期: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24个月;
3.3本次项目的采购预算价为人民币853600.00元。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4.2供应商须是在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
4.3供应商须为产品的生产厂商或合法代理商,供应商为代理商时,应提供生产商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4.4供应商在本省内应有定点的厂家维修服务机构;
4.5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份类似产品的供货业绩;
4.6供应商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书的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本项目谈判活动;
4.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
4.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谈判。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2.1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 2017-01-24 10:51 至 2017-01-26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email protected]
传真:010-88623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