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根据大同煤业金鼎活性炭有限公司10万吨活性炭项目生产需要,现委托“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对项目生产设施日常维护及检修劳务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2.1 服务范围:10万吨活性炭项目生产设施日常维护及检修劳务服务。(其中人员包括电焊工、水泵检修工、机械设备检修工)
2.2 服务期限:三年(第二年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及服务质量续签后续合同)。
3. 投标人资格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有生产设施日常维护及检修劳务服务的经验及业绩;
3.3 投标人运行人员须具有相关的工作经历,岗位人员必须持有国家规定的相关维护及检修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3.4 投标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技术全面,大专或以上学历,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
3.5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一份类似业绩合同,并提供正在服务或已经服务期满的运行单位的生产情况及用户使用证明,包括使用地点、用户名称及电话等;
3.6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体制稳定;
3.7 投标人近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查询对象为法人和法定代表人);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15日起至2017年3月21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