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弥渡县教育局的委托,对弥渡县教育局2017年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新鲜鸡蛋糕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具有相应供货和完成该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弥渡县教育局2017年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新鲜鸡蛋糕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玮元-A2017005-DL
三、采购内容、技术参数:
3.1采购内容:新鲜鸡蛋糕2145600个;
3.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级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和采购需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3.3采购清单及要求:序号采购品种数量食品要求1新鲜鸡蛋糕(共三个口味:原味蛋糕、枣泥蛋糕、香橙蛋糕)约2145600个采购数量根据实际,采购方可以再10%以内上下浮动。
1.包装:一袋(盒)一个独立包装,采用真空包装。
2.提供的糕点生产企业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糕点面包卫生标准(GB7099)和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14含相关增补品种)及相关规定要求,能够提供有关质检部门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
3.糕点内部无生粉、无生心,富有弹性,膨松柔软,成品内外无杂质,无污染,无病菌。
4.糕点从生产之日起三日内配送到各学校,每批次产品检验报告随货同行。
5.包装及运输符合有关规定,有专用的配送车(配送车辆号牌提供给学校),并保持配送车辆清洁、卫生、无害。
6.糕点计量称重(单个称重不低于60克),保质期十天,食品添加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含任何防腐剂。
7.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更换运输过程中的破损产品。
8.留样、破损按2%计算(供货总量不足100个的破损率按照100个计算),由成交供应商无偿提供。
3.1项目采购预算:268.20万元。
3.2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国家级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和采购需求;须按采购要求提供必要份数的参与谈判的样品,以供专家评审时品鉴。并承诺所提供的食品样品与成交后配送到学校的食品品质一致。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在国内注册,须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生产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供货和服务的能力;
3.供应商须为生产厂家参与谈判,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4.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的QS认证)。
5.供应商提供的货品生产符合食品安全质量规范;主动接受采购人质量检查和相关质检部门的相关检查,能提供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6.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供应商必须无食品卫生及食品安全不良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7.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参与过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营养餐配送和服务过程中无任何不良记录。
8.供货商必须能按采购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将货品送达相关学校。
9.供应商在报名时须向采购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未提供的,不能接受报名。
10.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24 日至2017年1月26 日(双休日,节假日正常休息),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email protected]
传真:010-88623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