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开招【环宇】2017-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号一级热力站一期设计供货安装,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热力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3号一级热力站一期设计供货安装项目。本项目总供热规模约1000万平方米,一期按600万平方米设计施工。主要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内容的供货及安装、(包含设备基础及沟槽等施工以及材料供应),其中高压配电柜、变压器只供货不安装。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2.3总工期:自接到招标人通知后 210个日历天内竣工。
2.4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城市建设部门的有关规定。施工质量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验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5 招标范围:3号一级热力站一期设计供货安装项目(预留扩建端)。主要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内容的供货及安装、设备基础施工(含材料供应),其中高压配电柜、变压器只供货不安装。
2.6质量保证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投入运行后四个完整采暖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3.2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及压力管道设计GB2资质;拟派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高级工程师证书或注册公用设备师证书(暖通或动力专业);
3.3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压力管道安装GB2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本工程不接受临时注册建造师证)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人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5本项目接受联合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单位,联合体主体须具有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设计院。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4日至2017年2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营业执照、设计资质证书、压力管道设计安装资质、项目设计负责人的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师证书、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到山东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金沙江路78号2号楼603室)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2月4日至2017年2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