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747-1660SITCK222
受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委托,对中化泉州石化煤油加氢装置自动反冲洗过滤器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 招标范围:中化泉州石化煤油加氢装置自动反冲洗过滤器采购,采购范围为1套自动反冲洗过滤器,包含2台过滤器、1台反冲污洗油罐、2台过滤器安全阀、1套自动反冲洗控制系统、配套管道、阀门等以及所需操作平台、梯子。
其他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
3. 交货时间和地点:交货时间为2017年06月30日前具备供货条件,实际交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交货地点为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中化泉州石化招标人指定地点。
4. 购买招标文件(电子版)时间:2017年2月4日至2017年2月10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各休息日除外)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2月24日上午9: 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单位的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9. 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业绩以及资金等的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单位(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3) 投标人是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的组织;
(4) 投标应当符合如下规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或制造商直接授权的代理商;如为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5) 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2010年1月1日至今具有5套煤油介质自动反洗过滤器的销售业绩,且用户至少为2个不同的独立法人单位,同时须至少提供2份用户出具的使用报告复印件作为业绩的证明材料(需提供相应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和用户出具并盖章的使用报告复印件作为业绩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业绩数以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数为准);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9.(1)- (6)项为“否决项”,达不到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