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采购项目编号:0835-1701221N0371
三、采购项目名称: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47143200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疫苗名称剂型规格单位采购数量
(万剂次)预算资金
(万元)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液体注射剂1剂次/支剂次120.884714.32
国家卫生计生委于2016年5月1日起全面停止使用3价的脊灰减毒活疫苗(tOPV),并将1剂次IPV纳入免疫规划。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已使用30多年,安全性和有效性有充分的研究数据,而且预充剂型交叉污染风险低、接种剂量准确,同时操作便利,能够提高接种门诊工作效率。经国务院同意,确定我国脊灰疫苗转换安排为自2016年5月1日起,全国将1剂次脊灰灭活疫苗和3剂次二价脊灰减毒活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
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技术参数要求:
1.剂型:液体注射剂。
2.包装:预填充注射器装。
3.主要成分:脊髓灰质炎病毒I型(Mahoney株)、II型(MEF-1株)、III型(Saukett株)分别接种于Vero细胞培养并收获病毒,经浓缩、纯化后用甲醛灭活,按比例制成的3价液体疫苗。含脊髓灰质炎病毒抗原量I型40DU、II型8DU、III型32DU。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1)种情形。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 供应商名称:深圳赛诺菲巴斯德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一)公示期限:2017年2月8日至2017年2月14日,共5个工作日
(二)登记时间:公示期间上午10:0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