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行政等2017-2018年公务用车定点保险项目第2次采购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17-02-08 11:49
采 购 人 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行政、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和区属国企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5.具有机动车辆保险资格和服务能力的保险公司;6.具有履行车辆保险相适应的服务能力和偿付能力;7. 投标方必须有健全的服务网络;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