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国华宁东发电有限公司一期(2×330MW)机组2017年度生产区域保洁服务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2017年2月10日至2017年2月15日17:30时(北京时间)对宁夏国华宁东发电有限公司一期(2×330MW)机组2017年度生产区域保洁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及内容:
负责宁夏国华宁东发电有限公司一期工程#1、#2机组以及化学、除灰、燃料、脱硝、脱硫、石灰石制备、粗碎原煤掺烧、启动锅炉房、空压机房等公用系统生产区域范围内的设备、道路、地面(含踢脚线)保洁工作、垃圾清理清运工作,包括为生产区保洁服务的安全、文明、稳定、经济运行而需要开展的所有工作。具体工作范围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描述。
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 项目实施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马家滩镇韩家沟村
5 工期:2017年03月18日至2017年12月31日。
6 投标人资格要求(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A.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B.神华集团限制准入的投标人不允许投标;
C.具有保洁服务的经营范围;
D.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二级及以上;
E.具有质量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F.2014年1月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不少于3个满足以下条件的火力发电厂的业绩:
a) 签订合同的维护工作范围包含本次招标范围
b) 服务期间安全、质量状况良好,无造成影响主要设备长期稳定运行的缺陷(附合同
和加盖公章的用户证明)。
G.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13-2015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
H.网上未能完成注册或注册后未能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仅限于网上购买(本项目不支持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10日至2017年2月15日17:30时(北京时间)进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7.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注:凡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为保证标书款发票以及后续的中标服务费发票的顺利邮寄,在购标过程中请准确、详细的填写发票邮寄信息。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7年3月02日上午9时30分,请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日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文件指定地点。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备注:投标前需要办理入网手续,网站进行注册后,查看招标公告信息以及办理本项目的报名手续。
联系人:陈思阳
联系手机:13521211587
座机: 010-53310586
QQ:3341814128
邮箱:3341814128@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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