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新邵县棠溪河(高桥-游客中心)景观工程 已由新发改社[2015]13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 新邵县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邵县棠溪河(高桥-游客中心)景观工程 ;
2.2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新邵县严塘镇;
2.3 规 模:以招标人提供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中的内容和财政评审结论为准。
2.4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执行;
2.7 招标范围:新邵县棠溪河(高桥-游客中心)景观工程 :驳岸、滚水坝、跳水桥、游路、圆建、自行车道、植物、给排水、景观照明等。本项目施工招标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湖南省以外建筑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须能通过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入湘基本信息情况,无法查询或查询不到均视为不具备投标资格;
3.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无在建工程;
3.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本项目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且能在湖南建设人力资源网及相关网上查询真伪,不能在网上查询真伪需提供证件核发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不接受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
3.5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关键岗位人员均需提供从2016年8月-2017年01月由投标单位购买了劳动保障部门的养老保险,相应劳动保障部门网站下载的养老保险资料,并提供养老保险金查询网址、账号和密码。查询结果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①没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交纳养老保险的;②按提供的养老保险查询网址和密码无法查询的;③查询结果显示不是投标单位的。)
3.6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7根据新党字(2016)32号文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以后出具的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项目负责人)凭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并携带投标人行政公章,在报名前到新邵县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了解本项目的情况并开具相关证明后,方可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17 年 02 月 10 日至 2017 年 02 月 14 日 (北京时间,节假日接受报名,下同,9:00-11:30,15: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