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阳江市公共卫生医院的委托,对 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700-201701-4417010241-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030,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1 自动药品分包机 1套
2 脑电图 1台
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为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以包为单位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 招标 文件中的第三部分采购人需求。
六、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 投标方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经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 具有所投标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医疗器械 注册证》或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的证明文件;
(三) 投标人所投货物应具有生产 企业 或总 代理 出具的合法授权委托书;
(四)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须携带以上(一)-(五)项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2月07日 至 2017年02月13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