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山西耀光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其2×200MW机组2017年度企业环境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山西耀光煤电有限责任公司2×200MW机组2017年度企业环境自行监测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招标编号:hp1706yg16
二、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按照企业编制的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方案(火力发电厂、两台200MW机组)开展2017年企业环境自行监测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方无行贿犯罪违法行为;
3.4业绩及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所需监测项目的资质,2009年至今至少为3个300MW及以上火电厂提供过相同的服务(以合同签订日为准),且运行业绩良好(具有3年以上的成功运行业绩)。业绩材料要求:用户盖章的证明材料、合同等(包括:用户单位的联系人、固定电话、国家机构认定的监测资质)。
3.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接管和冻结。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8日至2017年2月14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




